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第9号公告)等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属配件加工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蓼沿乡仙屏村仙口路163号; 三、建设单位:福建致合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含签到表);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 致合金属改扩建(重新报批)环保验收报告 - 公示稿.pdf 验收意见(含签到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