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金港工业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 2、本项目运营期,烘干系统燃气炉燃烧高炉煤气产生的废气(G1)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引至1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风扫磨粉磨产生废气(G6)经气箱脉冲式袋除尘器收集后引至1根28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超细粉磨粉磨产生废气(G12)经气箱脉冲式袋除尘器收集后引至1根28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振动筛与选粉过程为全密闭,振动筛(G2)、选粉(G4、G7)、经各自的除尘器收尘后少量逸散;物料筒仓:粗粉库(G3)、中间库(G5)、余料库(G8)、钢渣尾渣粉库(G9)、矿粉库(G10)、粉煤灰库(G11)、成品库(G13)顶部均设置除尘器收尘,少量未收集粉尘经除尘器出风口逸散。装车粉尘:粗粉库装车(G14)、余料库装车(G15)、成品库装车(G16)的装车过程都位于封闭的车间内,卸料装车处均设置水喷淋,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经沉降和墙体阻隔,最终少量粉尘逸散至环境。 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烘干热风由燃气炉燃烧高炉煤气提供,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项目通过基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能有效降低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程度,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①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②粗粉及余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齿轮油收集存放至危废储存间并贴标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都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经济技术可行。在满足本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前提条件下,并针对污染物产生特点,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噪声、废气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接受,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程的建设可以提高区域周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城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因此本报告认为,在该项目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