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东海工业集中地基本单元(350302-17-A1) 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莆田市城厢区东海工业集中地基本单元(350302-17-A1)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工业集中地基本单元350302-17-A1)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概况: 规划区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规划区东至金桥路,西至仙游经济开发区,南至滨海大道,北至金埔路、银桥路、笏枫路,规划用地面积约52.15公顷。2021年11月人民政府发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城厢区东海工业集中地基本单元(350302-17-A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莆政综〔2021〕126号),同意设立莆田市城厢区东海工业集中地基本单元(350302-17-A1)规划区。规划区的规划产业以鞋服产业为主。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 联系人:郑工 电话:联系电话:0594-2677388 邮箱:ptcxgt@163.com 环评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015771656 邮箱:xsdhb8788@sina.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福晟国际中心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规划方案→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简本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建设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减缓措施与规划调整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此片区规划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1、对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对目前规划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重点关心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4、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开展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次环境影响征评价补充说明求意见稿公示之前,反馈至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七、公众参与调查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Hfbo4H4KV4T23bO4j5EqA 提取码: cyeg。 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