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亿块环保海泥烧结空心砖(一期6000万块)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0月2日,福建鸿顺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根据年产1亿块环保海泥烧结空心砖(一期6000万块)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年产1亿块环保海泥烧结空心砖(一期6000万块)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外洋村外洋108号,本项目新增污水处理污泥和机制砂尾泥等一般固废作为生产原料,不新增生产能力,技改完成后年产6000万块环保烧结空心砖。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5月,我司委托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年产1亿块环保海泥烧结空心砖(一期6000万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8月4日通过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榕罗环评[2022]28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额2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建鸿顺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亿块环保海泥烧结空心砖(一期6000万块)技术改造项目的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均正常运行,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批复及现场情况,本技改项目主要新增污水处理污泥和机制砂尾泥等一般固废作为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及产能均不变。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建成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不发生重大变动。因此将本项目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量约为4.6t/d(1150t/a),由“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制砖混合补充水,不外排;水雾喷淋用水除损耗外进入原料;双碱脱硫除尘废水经中和后循环使用;污泥堆存产生的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搅拌工序。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上料、破碎、筛分、搅拌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依托原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焙烧废气依托原有碱液水膜脱硫设施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污泥存放在污泥堆放室内并加以薄膜覆盖处理,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臭气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对高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生产过程产生不合格品和碱液水膜脱硫设施产生的水膜除尘渣。废机油等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古田县蓝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监测结果 (一)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1、废气 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DA001原料制备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两日均值为9.85mg/m3,可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的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的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DA002碱液水膜脱硫设施出口废气排放情况为颗粒物:15.45mg/m3,SO2:23mg/m3,NOx:13mg/m3,氟化物:1.94mg/m3。均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及其修改单中的人工干燥及焙烧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颗粒物≤30mg/m3,SO2≤150mg/m3,NOx≤200mg/m3,氟化物≤3mg/m3);臭气浓度两日均值为269(无量纲)。 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及外洋村居民区敏感点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颗粒物:0.305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氨:<0.01mg/m3,硫化氢:<0.001mg/m3,氟化物:<0.0005mg/m3,SO2:<0.007mg/m3。均可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SO2≤0.5mg/m3,氟化物≤0.02mg/m3)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 2、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范围为55dB(A)~58dB(A),夜间噪声检测结果范围为44dB(A)~46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3、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建成后,SO2排放量为:14.7t/a,NOx排放量为:8.4t/a。已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获得SO2、NOx的总量控制指标(编号:18350801000218-5,17350801001245-5,17350901001292-5),分别为SO2:17.8t/a,NOx:24.35t/a。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本项目DA001原料制备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见表1。 表1 原料制备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五、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情况,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验收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能基本得到控制,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及相关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项目应继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福建鸿顺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