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隔油+二级生化设施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排放标准排向周边内河。 (2)废气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改扩建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热处理金属表面(回火工序)油脂加热挥发的有机废气;碳氢清洗、标识及烘干过程、上油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磨削、喷丸产生的颗粒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回火工序、上油工序、碳氢清洗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标识及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 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 4 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浓度值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 3 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表A.1的浓度限值。 (3)噪声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企业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值,西侧临国道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昼间值,厂界50m范围内不存在学校、居民等敏感目标,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经济技术可行。在满足本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前提条件下,并针对污染物产生特点,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噪声、废气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接受,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程的建设可以提高区域周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城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因此本报告认为,在该项目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