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建筑废弃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环评公示

2022-6-20 09:32|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683| 评论: 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罗源县建筑废弃资源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顾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及内容:罗源县建筑废弃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原罗源湾开发区南工业区吕洞塘尾的闲置安置房项目用地,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占地面积40558m2,主要建设厂房、办公楼、原料仓库、成品库等,购进破碎机,分选机等设备,建设5条建筑废弃资源再生利用生产线,年产建筑材料25万吨。。

二、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标准;项目厂界各侧监测点噪声现状昼间、夜间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三、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罗源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无生产废水产生

2)废气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颗粒物采用“水雾喷淋系统”降尘;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于厨房屋顶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振、减振处理,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产品进行外售;磁选废金属收集后外售至废金属回收单位;轻质物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经济技术可行,拟建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本行业环境风险水平较低,同时在项目建成后,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将进一步大大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及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在项目采取了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及建议情况下,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并满足区域的总量控制,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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