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嘉鑫鞋业有限公司年加工EVA沙滩鞋500万双项目环评公示

2022-5-17 16:31|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776| 评论: 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清嘉鑫鞋业有限公司年加工EVA沙滩鞋500万双项目

建设单位:福清嘉鑫鞋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及内容:位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工业区租赁福清嘉德鞋业有限公司厂房,面积8022平方米,年加工EVA沙滩鞋500万双。引进沙滩鞋生产线,购置安装EVA射出机、烘干机、刷胶机、磨边机等相关附属设备,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厂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远期通过厂区污水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统一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上胶、烘干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及甲苯排放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的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排放限值要求;射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振、减振处理,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厂界50m范围内不存在学校、厂区、居民等敏感目标,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产生明显影响。

三、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经济技术可行拟建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本行业环境风险水平较低,同时在项目建成后,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将进一步大大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及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在项目采取了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及建议情况下,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并满足区域的总量控制,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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