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黄酒、调味酒、露酒和茶酒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畲丽红(连江)酿酒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及规模:畲丽红(连江)酿酒有限公司黄酒、调味酒、露酒和茶酒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长龙镇朝阳工区,年产黄酒、调味酒、露酒和茶酒500吨。 二、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根据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连江县环境质量月通报报表资料显示:2021年8月份连江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与去年同期相比,SO2持平,PM10、NO2有所下降。财溪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体标准;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 本项目黄酒产品浸米米浆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发酵工序,剩余的米浆水与其他工艺废水直接进入厂内污水收集池暂存后经罐车抽至养猪场进行综合利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A/O一体化(含消毒工艺)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茶田灌溉,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2)废气 本项目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厨房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标准要求。因此,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生产噪声在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自然衰减的情况下,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且项目四周主要为茶田,周边50m范围内无敏感点,故项目生产时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厂区内设置分类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置;茶渣、酒糟、废窑泥、碎酒坛、酒瓶、废硅藻土和废膜、废食用油等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和实验废物(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不大。 四、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经济技术可行。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加强管理,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接受,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城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因此本报告认为,在该项目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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