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州启睿鞋业有限公司年加工沙滩拖鞋和PE拖鞋500万双 建设单位:福州启睿鞋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祥宏北路306号2#厂房 生产规模:年加工沙滩拖鞋250万双和PE拖鞋250万双 2、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刷胶、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冲裁、钻孔过程中产生的极少量粉尘。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1.35×10-3t/a,排放浓度为0.11mg/m3,可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的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项目冲裁、钻孔和磨边过程中产生极少量粉尘,通过设备密闭、厂房密闭以及自身沉降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来源于车间内的生产设备噪声。采取综合降噪后,项目运营期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叠加本底后均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3类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边角料、包装材料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空桶集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和回收的粉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经济技术可行。在满足本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前提条件下,并针对污染物产生特点,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噪声、废气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接受,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程的建设可以提高区域周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城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因此本报告认为,在该项目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