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竹街道万达物流展厅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1-6-3 08:58|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616| 评论: 0

  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石竹街道万达物流展厅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石竹街道万达物流展厅项目地块位于福清城西,清荣大道与324国道交叉口西北侧,占地面积约13246.37m2。根据2020年7月29日福清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发布《关于福清市宏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万达物流)动态维护成果的公示》,本次调查地块其规划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M)调整为商业设施用地(B1),因此本次调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

二、调查内容与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场地调查,得到如下结果:

(1)本调查地块可能受到南方铝业(中国)有限公司或清华物流园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主要污染物可能为铁、锰、铬、铜、锌、铝、苯、甲苯、二甲苯、三氯甲烷、石油烃类(C10-C40)等。

(2)本地块主要污染途径包括铝锭、各类合金、轧制油、柴油、油漆、天那水、润滑油、含油废硅藻土和废机油等原辅材料及其使用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污染物泄露可能造成地块表层土壤的污染,然后通过污染物的纵向迁移污染深层土壤和地下水,进而通过沿地下水流向上发生横向迁移,造成周边地下水及深层土壤的污染。

(3)为明确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对地块内土壤采样分析,确认地块中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分布。

三、调查结论

1)场地污染识别结论

石竹街道万达物流展厅项目地块历史使用情况中涉及到相关活动情况,以及周边地块企业生产活动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与相关人员咨询过程了解到相关资料,初步确认本地块可能存在疑似污染。

调查识别地块内可能涉及到的污染物主要为铁、锰、铬、铜、锌、铝、苯、甲苯、二甲苯、三氯甲烷、石油烃类(C10-C40)等。

主要污染途径包括:①地表土壤污染物水平迁移:污染物主要来自地块内污染物质的跑冒滴漏。此后随地表径流进行水平的迁移,在水平迁移路径上污染物吸附于土壤介质。②污染物在土壤中垂直向下迁移:地块地板基础层以上的污染物质的跑冒滴漏,在外部降雨或自身重力垂直向下迁移,但迁移速度较慢,且在迁移过程中容易吸附在土壤介质表面。

2)采样检测分析结论

污染确认工作阶段,在本次调查地块内外布设7个土壤取样点位,其中1个为地块外对照点,同时对地块内地下水进行取样,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及水样样品送实验室分析监测,土壤检测项目包括砷、镉、汞、镍等重金属和无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在内的项目,共计51项。

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评价。对实验室分析结果进行总结后得出如下结论:

1)土壤

重金属和无机物: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检测指标检出10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铁、锰、锌),其中锰、锌检测结果均未超过《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规定的商服/工业用地筛选值铝和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2016.5)中工业筛选值;其余各检出项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挥发性有机物(VOC):分析28个VOC项目,所有检测点位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类污染物,该地块内基本不存在挥发性有机类污染物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分析11个SVOC项目,所有检测点位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类污染物,该地块内半挥发性有机类污染物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pH:pH不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控制要求,根据监测结果,土壤呈弱酸性。

石油烃:检测点位土壤样品中均有检出石油烃C10-C40,但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其他指标:检测点位土壤样品中均有检出铝,但均未超过《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2016.5)中工业筛选值。

2)地下水

根据《福建万达物流棋山村厂房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位于本调查地块红线内)相关结论:地块及其附近主要地表水系较不发育,主要为大气降水,与地下水具一定的水力联系,未发现有污染源。由于地块地势较高,勘察期间,天气晴朗,因此在钻孔深度内并未发现有地下水。

本次土壤调查在土壤T0、T1、T4和T6布设地下水采样点位,采样打孔至3-4m处均出现风化花岗岩,随后打孔至8m后地质均为风化花岗岩未发生改变,且未发现有地下水,与勘察报告结论基本一致,故本次调查不对地下水质量进行评价。

3)总结论

地块环境初步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该地块环境初步调查结果表明,石竹街道万达物流展厅项目地块土壤检测指标的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二类用地标准、锌检测结果均未超过《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规定的商服/工业用地筛选值铝和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2016.5)中工业筛选值

综上所述,石竹街道万达物流展厅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地块环境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符合商业设施用地规划要求。

 4)不确定性分析

本报告依据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地块相关技术导则或指南要求,针对本地块实际状况,应用科学原理基于有限的地块资料、数据、工作范围、工作时间以及目前可以获得的调查事实而作出的判断

本项目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文件审核、人员访谈、制定采样监测方案、现场采样及实验室分析等过程,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最终得到本项目调查与评估结论。但考虑到现实条件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有必要对本项目调查评估结论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1)该地块历史上及周边地块涉及的企业情况均为查阅相关资料和人员访谈所得,因此报告中所描述的企业示意图、生产工艺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差异。

2)地块及周边土壤中的污染物在自然过程的作用下会发生迁移和转化,人为活动亦有可能改变污染物的分布情况。

3)本报告所得出的结论是基于该地块现有条件和现有评估依据,本项目完成后地块发生变化,或评估依据的变更会带来本报告结论的不确定性。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福建万达物流有限公司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505917798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人:庄工   联系电话:18650397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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