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湿地公园污水处理分厂)选址于潭头镇克凤村三门闸东北侧,占地面积73.44亩,设计处理规模为3万t/d,主要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改良型Carrousel-2000氧化沟+滤布滤池,服务范围为长乐金峰片区,包括:金峰、鹤上、潭头、湖南、文岭、梅花和漳港镇区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总服务面积约205.12km2,所收工业废水多为染整废水。项目由厂区生产管理区、预处理区、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尾水消毒及调蓄提升区组成。项目由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施工建设,福州市长乐区中冶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行。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于2014 年1 月委托中环国 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湿地公园污水处理分厂)3 万t/d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4 年8 月12 日长乐市环境保护局以长环保[2014]115 号对《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湿地公园污水处理分厂)3 万t/d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项目于2014 年12 月开始建设,2015 年7 月竣工,2015 年12 月开始调试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2433.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湿地公园污水处理分厂)厂内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尾水消毒及调蓄提升区等主体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不含厂外管网和泵站。本次验收仅针对5万吨/日废水排放量以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内容对比,项目部分构筑物尺寸有所变化,污泥处理由板框压滤机代替厢式隔膜压滤机,尾水消毒由次氯酸钠代替二氧化氯等,均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员工生活污水和污泥脱水滤液均由厂内污水管道收集至厂内进水泵房,随进水一起进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尾水排放口排至闽江。 (二)废气 项目颗粒物自然扩散,恶臭气体通过对污水厂内的总配水井、粗格栅及进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氧化沟厌氧池等加盖密封,并由管道将总配水井、粗格栅及进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浓缩池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定期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进行防治。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栅渣、剩余污泥、沉砂池沉砂、职工生活垃圾。项目污泥经脱水压滤后与栅渣、沉砂池沉渣、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到长乐车里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制定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已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设置了标准排口(编号WS26616),在总进水口和排口设置了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为pH、COD、氨氮、总磷、总氮、流量,在线设备已通过验收,与当地环保部门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总排放口所监测的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和表2、表3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生物滤池除臭装置排气筒出口的氨、臭气浓度、硫化氢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 中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可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及甲烷在厂区内最高体积浓度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 中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泥经压滤脱水后,含水率小于60%,符合外运填埋条件。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核算,项目COD排放量为485.45t/a,氨氮排放量为21.9t/a,符合环评批复要求(总量控制指标为COD≤657t/a,氨氮≤87.6t/a)。 (二)环保设施去除率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对SS 去除效率在75.9%-78.0%,对氨氮去除效率在78.0%-78.4%,对COD去除效率在48.1%-52.6%,对BOD5去除效率在38.9%-41.4%,对总氮去除效率在75.0%-76.5%,对粪大肠杆菌去除效率在93.7%-94.7%,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去除效率在79.8%-80.2%,对色度去除效率在50.0%,对六价铬去除效率大于89.5%,对总铬去除效率大于95.6%,对总磷去除效率在77.8%—78.3%。对AOX 去除效率在68.3%-70.3%,对硫化物去除效率大于85.3%,对苯胺去除效率在60.4%-65.0%,对石油类去除效率在82.7%-84.5%,对动植物油去除效率在63.2%-63.6%。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离厂区最近的克凤村新圆头自然村环境空气硫化氢、氨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值,TSP符合GB3096-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对地表水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尾水排放口上游外潮沟除总磷、总氮外,其他监测指标可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总磷、总氮超标主要为上游村庄影响。尾水汇入闽江口的上游、中游、下游除pH 值偏低,活性磷酸盐、无机氮超标外,其他监测指标均可达《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Ⅱ类标准,超标原因主要为上游村庄影响。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意见 1、项目应加强环境管理,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尽快进行排水量大于5万吨排污口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