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内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8-10-12 14:36|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1175| 评论: 0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选址于潭头镇克凤村三门闸西侧,占地面积59.6亩,设计处理规模为3万t/d,主要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改良型Carrousel-2000氧化沟+滤布滤池,服务范围为长乐金峰片区,包括:金峰、鹤上、潭头、湖南、文岭、梅花和漳港镇区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总服务面积约205.12km2,所收工业废水多为染整废水项目由污水处理区、尾水消毒及调蓄提升区组成,厂前管理区、污水预处理区、污泥处理区依托潭头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于2012年1月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编制了《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及污水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1月长乐市环保局以长环评[2012]11号文对《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及污水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于201412月委托福建省环保设计院编制《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址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20141131日长乐市环境保护局以长环保[2014]199号对《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址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做出审批意见。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20159月开始建设,201512月竣工,20169月开始调试工作。项目由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施工建设,福州市长乐区中冶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1236.36元,其中环保投资1701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次验收范围为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区、尾水消毒及调蓄提升区等厂内主体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不含厂外管网和泵站本次验收仅针对5万吨/日废水排放量以内。

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内容对比,项目部分构筑物尺寸有所变化,污泥处理由板框压滤机代替厢式隔膜压滤机,尾水消毒由次氯酸钠代替二氧化氯,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由自建改为依托一期,但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员工生活污水和污泥脱水滤液均由厂内污水管道收集至厂内进水泵房,随进水一起进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尾水排放口排至闽江。

(二)废气

项目颗粒物自然扩散,恶臭气体通过对水解酸化池、氧化沟厌氧池、污泥泵房加盖密封,并由管道将水解酸化池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定期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进行防治。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栅渣、剩余污泥、沉砂池沉砂、职工生活垃圾。项目污泥经脱水压滤后与其他固废、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到长乐车里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污泥处理设施依托潭头污水处理厂一期。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制定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已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设置了标准排口(编号WS26616),在总进水口和排口设置了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为pH、COD、氨氮、总磷、总氮、流量,在线设备已通过验收,与当地环保部门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总排放口所监测的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和表2、表3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生物滤池除臭装置排气筒出口的氨、臭气浓度、硫化氢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可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及甲烷在厂区内最高体积浓度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泥经压滤脱水后,含水率小于60%,符合外运填埋条件。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657t/a,氨氮≤87.6t/a。根据现阶段运营情况计算,项目COD排放量为478.15t/a,氨氮排放量为22.6t/a

环保设施去除率

污水处理设施对SS去除效率在69.5%-72.4%,对氨氮去除效率在77.2%-77.5%,对COD去除效率在48.2%-53.6%,对BOD5去除效率在42.6%-44.1%,对总氮去除效率在75.1%-76.5%,对粪大肠杆菌去除效率在94.4%-95.4%,对色度去除效率在50%,对六价铬去除效率大于89.5%,对总铬去除效率大于95.6%,对总磷去除效率在80.1%-80.4%,对AOX去除效率在74.5%-77.4%,对硫化物去除效率大于85.3%,对苯胺去除效率在69.1%-73.6%,对石油类去除效率在86.7%-88.2%,对动植物油去除效率在70.1%-72.7%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离厂区最近的克凤村新圆头自然村环境空气硫化氢、氨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值,TSP符合GB3096-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对地表水、地下水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尾水排放口上游外潮沟除总磷、总氮外,其他监测指标可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总磷、总氮超标主要为上游村庄影响。尾水汇入闽江口的上游、中游、下游除pH值偏低,活性磷酸盐、无机氮超标外,其他监测指标均可达《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Ⅱ类标准,超标原因主要为上游村庄影响。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意见

1、项目应加强环境管理,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尽快进行排水量大于5万吨排污口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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