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瑞联实业有限公司4#、5#厂房位于福州开发区长安投资区7号地块,占地面积2465.76m2,总建筑面积20559.06m2。由于市场等客观原因,建设单位发展规划变更,4#、5#厂房将外租于其他公司,未用于环评审批内容,即各类果蔬的加工、包装6×104 t/a。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州瑞联实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4#、5#厂房》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8月14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以榕马开环评[2015]50号文对《4#、5#厂房》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4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4#、5#厂房。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内容对比,项目厂房用途和厂房建设规划有所变更,但均不属于重大变更。 由于企业发展方向变化,4#、5#厂房将外租于其他企业,未用于环评审批的内容,即加工、包装各类果蔬6×104 t/a。项目实际厂房建设与环评内容相比有更变,但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一致,已通过福州市城乡规划局马尾分局单体规划核实。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现状为空厂房,未进行生产活动,暂无废水产生。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配套安装了2个20m3化粪池,化粪池出水接入厂区污水管网,将由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现状为空厂房,未进行生产活动,暂无生产废气产生。项目5#厂房-1层为地下车库,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地下车库有少量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车辆放入,车库废气通过机械排风且设有地面排风口。 (三)噪声 项目现状为空厂房,未进行生产活动,各生产设备、配套设备均未安装使用,暂无生产噪声产生。项目目前完成了厂房墙体隔声的建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现状为空厂房,未进行生产活动,暂无固体废物产生,暂未配套垃圾桶等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意见 1、待4#、5#厂房出租后,租赁方应按规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