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湖·蝶泉湾”项目位于连江县东湖镇北宫水库周围,行政隶属于东湖村和西庄村。项目由A/B/C/D四个地块组成,共建设88栋住宅、2个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137635m2,总建筑总面积 226486.21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建宏江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东湖·蝶泉湾(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1月29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连江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编号为连环审表[2016]1号。 项目于2015年8 月开始建设,2018 年8月D地块部分竣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1亿元人民币,环保投资406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6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次验收内容为83#楼、85#楼、86#楼、87#楼、88#楼、89#楼、97#楼、98#楼、99#楼、100#楼、101#楼、102#楼、103#楼、105#楼、106#楼、107#楼、108#楼。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内容对比,本工程项目组成及建设情况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地块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共设8个化粪池,总的容积为800m3,日处理量为1270m3,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1251.9t/d(456943t/a)。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要求后由项目104国道东侧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江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天然气燃烧废气、车库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垃圾收集点(间)等。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发电机房分两处:位于7#号楼地下一层,采用全封闭式。柴油发电机仅在项目停电时运行,排放废气、热气,机房采用风冷却方式,经排烟井直通7#号楼顶高空排放。同时对内置烟道作好了隔热措施。 项目车辆进出地下停车库期间,怠速工况下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最大,主要污染物有CO、HC化合物以及NOx。项目地下车库排气管道设置避开居民窗户和行人通道,并设置地下车库排气口。 本项目垃圾收集间分别设置分别位于11#楼西侧、33#楼东侧、80#楼东北侧、96#楼北侧、108#楼南侧,周边为架空绿化,项目垃圾采用日产日清的方式,避免垃圾收集间产生垃圾渗滤液等废液及恶臭给周边空气环境会造成污染。 (三)噪声 噪声污染源主要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设备均位于地下一层。项目对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使之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布局合理,对于项目高噪声设备采用了减震、隔声、消声等控制措施,减轻了设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装修垃圾,住宅住户、商业店铺及物业产生的生活垃圾。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人员未入驻,暂无固体废物产生。项目在各楼层设有可移动、方便清运的垃圾桶。地块内设5间生活垃圾收集间,分别设置在11#楼西侧、33#楼东侧、80#楼东北侧、96#楼北侧、108#楼南侧,生活垃圾通过各楼垃圾箱收集后采取日产日清的方式。不在收集间内存放,由当地防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餐饮业未入驻,待引入餐饮企业后,应对入驻企业进行环境管理,要求入驻餐饮企业配套有餐饮垃圾收集桶,并分类收集交由相关单位专业处置,不得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监测期间,因没有居民和商业入驻,没有污水产生,化粪池出口水量达不到监测工况要求,根据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实际情况,本次对废水进行定性判断;待项目入住率达到75%以上时,应补测项目废水排放指标,重新核算废水排放情况。 2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表9-1,由于项目目前尚未施工完成,监测期间昼间及夜间环境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西侧靠近104国道一侧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投入分类垃圾收集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固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项目的排污特点,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无需总量控制。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意见 项目应加强环境管理,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