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福建)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在闽侯县青口镇千家山工业区,建设远洋(福建)阀门制造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的设计产能为项目年产各类阀门、配件等2000t。项目由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以及相关环保工程等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2007年06月委托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于2007年06月18日通过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额为2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为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远洋(福建)阀门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年产各类阀门、配件等2000t主体工程以及相关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批复及现场勘察,项目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青口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喷砂及砂模制作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为减少粉尘排放量,项目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后的烟气进行水封,水池3m×2m×1.5m。 (三)噪声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混砂机、空压机、抛丸机、钻床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使设备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对设备进行基础的隔振减噪等措施来减小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项目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即颗粒物≤1.0 mg/m3。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审批意见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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