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福建)阀门制造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8-11-27 14:28|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533| 评论: 0

  1.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2.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远洋(福建)阀门制造有限公司闽侯县青口镇千家山工业区,建设远洋(福建)阀门制造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的设计产能为项目年产各类阀门、配件等2000t项目由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以及相关环保工程等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2007年06月委托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于2007年0618日通过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额为2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为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远洋(福建)阀门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年产各类阀门、配件等2000t主体工程以及相关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批复及现场勘察,项目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青口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喷砂及砂模制作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为减少粉尘排放量,项目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后的烟气进行水封,水池3m×2m×1.5m

)噪声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混砂机、空压机、抛丸机、钻床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使设备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对设备进行基础的隔振减噪等措施来减小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熔解及浇铸工序产生的炉渣;造型及砂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砂及废残浇铸材料;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机械加工产生的边角料等回收后再利用处理,无法回收利用的如炉渣、废砂等废弃物作为普通垃圾外运或外售给相应的厂家作为筑路、制砖等材料;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项目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即颗粒物≤1.0 mg/m3

  1. 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噪声值的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LAeq65dB(A夜间LAeq55dB(A。其敏感点位卜洲村居民点的噪声排放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即昼间LAeq60dB(A夜间LAeq50dB(A

  2. 废水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项目废水的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即pH 6~9,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

  3.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无SO2、NOX外排,也没有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青口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其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包含在污水处理厂内。因此,远洋(福建)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审批意见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 完善企业自查报告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

  2. 按规范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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