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源鞋业有限公司年产EVA塑胶再生颗粒4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2018-12-3 14:27|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1226| 评论: 0

一、工程概况和内容

福州闽源鞋业有限公司年产EVA塑胶再生颗粒4000吨项目选址于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小区,项目拟在原有生产产能基础上,利用1栋现有厂房1400m3,购置设备破碎机、挤塑机等设备,扩建3条生产线,主要从事EVA塑胶再生颗粒挤出造粒项目新增总投资100万元,新增职工人数1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24小时,项目扩建后新增产能年产EVA塑胶再生颗粒4000吨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主要污染源包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破碎粉尘、造粒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及各类固体废物处置不当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建设单位

委托单位(业主):福州闽源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13805062346

三、项目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328室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8679113494       

四、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及防治措施

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设备已经安装完毕,施工期影响已经完毕。

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影响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后用于周边村庄农田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1992)1中旱作灌溉用水水质标准;远期罗源县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的市政污水管网铺设到项目所在地,届时,项目内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罗源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1B级标准限值),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影响。

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高噪声设备源主要包括拆解设备、破碎机、安全气囊引爆装置等,采取噪声采取隔音减震等治理措施后, 项目南侧、西侧厂界昼间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等效声级为 60dB(A),夜间为 50dB(A);项目东侧、北侧厂界昼间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4a类标准,即昼间等效声级为70dB(A),夜间为 55dB(A)。敏感点昼夜间噪声预测值也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总体来看,本项目建成后,在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后,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1h质量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10%0.23%0.74%1.07%,均小于100%。(2)正常排放下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0.02%0.04%0.12%0.18%,小于30%。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TSP的保证率日均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VOCs叠加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综上,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车间厂界外四周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均为工业企业厂房,无居民区、医院及学校等敏感目标,项目的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各破碎机、造粒机、切粒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预测,项目内产生的噪声在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自然衰减的情况下,厂界噪声在51.056.0dB(A)之间,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通过设置规范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间,将原料中杂质、除尘灰、塑料渣、沉淀池沉渣等委托换位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滤网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通过设置规范化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将废矿物油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在厂区设垃圾收集箱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负责清理外送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企业采取的固废处理措施基本得当,企业在运营中产生的固废可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固废污染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五、项目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区,符合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符合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内容能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的开发建设得到当地公众的支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社会效益。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项目运营过程中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可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利影响,影响均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在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规划方案的要求,完成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管理机构的要求的前提下,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将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征询公众意见,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索取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123日至20181214

公众可于公示期间,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及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也可通过上述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报告全本。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福州闽源鞋业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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