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承昌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闽侯县青口镇的青口投资区内,建设福州承昌机械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的设计产能为项目年产钣金件7万件。项目由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以及相关环保工程等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04年委托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于2004年09月21日通过福州市青口投资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审批,文号榕青投办(2004)环保26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额为18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8万美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0.4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州承昌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年产钣金件7万件主体工程以及相关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批复及现场勘察,项目基本与环评及批复相符,增设几台焊机用于点焊工序,项目产能未产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的废水仅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其排放量约为750t/a。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厂区内设置的微动力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二级标准后接入位于324国道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青口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二)废气 项目在厂区内进行的工序仅为物理加工冲压、点焊等工序,电镀、烤漆或被覆工艺外送,由福州晟光五金表面装饰有限公司完成,故项目在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原材料切割等工序时设备产生的生产噪声。项目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使设备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对设备进行基础的隔振减噪等措施来减小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LAeq≤65dB(A),夜间LAeq≤55dB(A)。 (二)水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项目排污特点,本项目在运营期间无SO2、NOX外排,也没有生产废水产生,外排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根据废水监测数据可知,项目CODCr≤ 0.06t/a,BOD≤ 0.013t/a,满足批复所允许的最高排放量,CODCr≤ 0.09t/a,BOD≤ 0.02t/a。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审批意见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完善企业自查报告,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 (2)按规范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