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洋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位于污水处理厂生产区域东北部,污水厂四期预留用地上,总投资8999.86万元,占地面积约22000m2,处理规模为日处理污泥量150吨(含水率60%),采用YM菌超高温好氧生物发酵处理技术,主要处理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福建海环鹏鹞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 年1 月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洋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7 年5 月5 日福州市晋安区环保局以榕晋环审长环保[2017]005 号对《洋里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999.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0.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洋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内容对比,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基本无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经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洋里污水处理厂处理四期工程。 (二)废气 项目堆体臭气的产生与释放主要发生在发酵车间,因此本项目各发酵槽制作成顶封结构,从而实现发酵槽与周边空间的相对分割状态,采用8台20000m3/h的风机通过管道对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每台对应7~8个槽体,汇集至喷淋除臭塔集中处置,最后由20m排气筒排放,少部分无法收集的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定期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进行防治。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来自员工生活垃圾及发酵完成的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发酵完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隔油池、化粪池出口所有监测项目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2、废气 处理装置的两个排气筒所监测污染物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NH3、H2S及臭气浓度所监测污染物指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对污泥产品进行监测,多点采样,监测两天,所监测指标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 2009)标准限制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基本能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七、后续意见 1、项目应加强环境管理,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