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运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吹塑水马围挡40万个、塑料桶35万个、浮桶20万个项目环境 ...

2019-1-17 14:17|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385| 评论: 0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中的要求,受福清运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现进行《福清运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吹塑水马围挡40万个、塑料桶35万个、浮桶2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福清运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吹塑水马围挡40万个、塑料桶35万个、浮桶20万个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福清运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及内容

       福清运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吹塑水马围挡40万个、塑料桶35万个、浮桶20万个项目于福清市阳下街道屿边村。本项目于20190111获得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19]A060012)。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治理措施及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厂区内现有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治理措施及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吹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限值要求。同时根据预测,VOCs 的最大落地浓度和占标率极小,无超标点,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对评价区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较小,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3)噪声防治措施及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处理及墙体、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居民住宅区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项目运营期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弃包装袋,这部分废弃包装袋属于一般性固体废物,且回收可利用价值高,经收集出售回收企业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经破碎后重新回用于生产;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三、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成后,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的水、大气、噪声、固体环境的影响较小能满足区域水、大气、声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