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建宏丰冶金备件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现阶段仅建设了5栋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使用4#厂房和1#厂房北侧部分进行年产3800件机械配件生产线的建设,其余厂房均出租给其他工业企业。项目生产所使用的熔铜原料为外购电解铜,非废铜。
福建宏丰冶金备件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总公司编制了《冶金机械配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年12月06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罗源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2018年11月项目年产3800件机械配件部分的主体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建宏丰冶金备件有限公司冶金机械配件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800件机械配件部分(以下简称“项目”)的主体工程、环保设施、配套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期间对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熔铜冷却水经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铸件清洗、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边农田施肥。 (二)废气 项目熔化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浇注烟尘、机加工粉尘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定期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减轻了噪声设备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次品回炉重新熔化,边角料、脉冲除尘器收集灰、铜渣、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废砂经收集后回用于砂型制造,含油废手套和含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中,与生活垃圾一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化烟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熔铜炉车间门口无组织颗粒物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标准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二)环保设施去除率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脉冲布袋除尘器对熔化废气中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1.8%—92.2%。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未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意见 1、项目应继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