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白樟敏敏陶瓷废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2019-3-22 14:13|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397| 评论: 0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中的要求,受闽清县白樟敏敏陶瓷废片加工厂委托,现进行《闽清县白樟敏敏陶瓷废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闽清县白樟敏敏陶瓷废片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闽清县白樟敏敏陶瓷废片加工厂

建设地点及内容

闽清县白樟敏敏陶瓷废片加工厂建设项目拟建于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白樟镇樟山村租赁闽清县白樟吉飞建陶厂1500m2场地建设,总投资495万元,20180830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9]A110007给予项目备案批复。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治理措施及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洒水、喷淋降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的废水仅为职工的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约为51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2废气治理措施及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原料卸料粉尘采用洒水+喷淋降尘后无组织排放,卸料粉尘排放量为0.05t/a,排放速率为0.021kg/h;破碎、筛分粉尘采用洒水+喷淋降尘,并在车间四周加盖防尘网,粉尘排放量为0.08t/a,排放速率为0.033kg/h,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原料和成品堆场采用毡盖,并设置专门的成品堆放场所,定期对堆场进行洒水抑尘;项目运输车辆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并加强对厂区路面及空地的清扫。项目粉尘采用以上各措施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综上,本项目废气经治理后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及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处理及墙体、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故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项目废包装袋作为废品外售,地面清扫的粉尘渣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给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因此,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总结论

闽清县白樟敏敏陶瓷废片加工厂闽清县白樟敏敏陶瓷废片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和资源、能源利用水平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水平要求。该项目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确保项目环境风险控制在社会可接受风险水平。项目建成投产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功能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当地总量控制要求。因此,在采用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