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13日,福州中核三重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在福州市晋安区前洋村召开“年产11000吨阀门及阀门铸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州中核三重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2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年产11000吨阀门及阀门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编制单位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年产11000吨阀门及阀门铸件项目由福州中核三重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建设,租赁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159号的福建恒信实业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活动,主要生产工序为熔炼、浇注、筛分、混砂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2月,福州中核三重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年产11000吨阀门及阀门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2019年3月7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了福州市晋安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榕晋环审[2019]014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州中核三重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阀门及阀门铸件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配套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期间对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厂区内未设置食堂、卫生间,员工生活依托前洋村公共卫生间,前洋村公共卫生间污水经配套的化粪池处理后由前洋村村委组织用于前洋村农田灌溉。项目感应炉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熔炼烟尘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喷淋塔废水经配套水箱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砂处理和粘土砂混砂筛分工序使用同一套砂处理设施,砂处理设备为密闭作业。砂处理、粘土砂混砂筛分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引入脉冲除尘器处理,经16m高排气筒1#排放。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先进入喷淋塔处理,与浇注废气进入一台脉冲除尘器处理,由16m高排气筒2#排放。项目熔炼浇注车间进行了密闭设置。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全自动造型机、钢壳磁轭感应炉体、射砂造型机、转子式混砂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定期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减轻了噪声设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砂处理和造型过程产生的废砂和杂质、炉渣、喷淋沉渣袋装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砂和杂质、炉渣出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除尘收集灰、喷淋沉渣、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炼废气及浇注废气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熔化炉”中“金属熔化炉”中二级标准,烟气黑度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熔化炉”中“金属熔化炉”中二级标准(烟气黑度≤1林格曼级)。 砂处理及粘土混砂筛分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熔炼车间门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 (二)环保设施去除率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脉冲除尘器对熔炼废气(先经喷淋塔处理)、浇注废气中颗粒物的去除率为40.2%—43.3%。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未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意见 1、项目应继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固体废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