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24日,福州新航食品有限公司在福州市连江县东湖山岗工业集中区召开“新航食品加工生产项目(1#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州新航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1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新航食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编制单位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新航食品加工生产项目由福州新航食品有限公司建设,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东湖山岗工业集中区。项目现仅进行了1#厂房及设备用房、2#宿舍楼等配套设施建设,3#厂房及地下室暂未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州新航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新航食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5月3日,连江县环境保护局对《新航食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2019年4月,新航食品加工生产项目1#厂房及设备用房、2#宿舍楼等配套设施已建成竣工,变配电机、柴油发电机、水泵均置于单独设备房中。现1#厂房为空置状态,所有生产设备(含天然气锅炉)均未进厂,未进行生产活动和食堂使用,完成了基础环保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新航食品加工生产项目施工期间未收到任何有关环保方面的投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新航食品加工生产项目1#厂房及设备用房、2#宿舍楼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含天然气锅炉)均未进厂,不进行生产活动和食堂使用,因此项目暂无生产废水、废气、固废产生。项目日常仅有约5名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产生的生活污水量极少,达不到监测要求,故本次验收仅针对辅助设备(变配电机、柴油发电机组、水泵)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期间对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埋设了50m³化粪池2个,化粪池出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连江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厂房现为空置状态,未有生产设备(含天然气锅炉)进厂,未进行生产活动和食堂使用,故项目暂无废气产生。项目配套设置了备用柴油发电机1组,位于独立的设备房中,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气管伸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厂房现为空置状态,未有生产设备(含天然气锅炉)进厂,未进行生产活动,故项目厂房仅完成了墙体隔声建设。项目变配电机、柴油发电机组、水泵均置于单独设备房中,完成了基础的减振、隔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厂房现为空置状态,未进行生产活动,暂无生产性固体废物产生。项目现仅配套了垃圾桶收集少数管理人员生活垃圾,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未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意见 1、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 2、项目应继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