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5日,福建省长乐市山力化纤有限公司在福州市长乐区滨海工业集中区召开“年产60万吨差别化涤纶纤维项目(二期年产30万吨差别化涤纶长纤维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建省长乐市山力化纤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福建省长乐市山力化纤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差别化涤纶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现场勘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建省长乐市山力化纤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差别化涤纶纤维项目(二期年产30万吨差别化涤纶长纤维项目)位于长乐市文武砂镇华东海村(滨海工业集中区),本项目新建1条900t/d涤纶熔体生产线,产能为30万t/a;新建10条FDY高速纺卷绕生产线,4条POY高速纺卷绕生产线,形成年产差别化涤纶长丝16万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7月,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完成《福建省长乐市山力化纤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差别化涤纶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7月25日以榕环保综【2013】244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 该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年产30万吨熔体直纺差别化涤纶短纤生产装置及配套年产30万吨差别化涤纶短纤所需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2016年10月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了《福建省长乐市山力化纤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差别化涤纶纤维项目(一期年产30万吨差别化涤纶短纤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于2016年12月5日通过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榕环评验【2016】114号)。该项目已于2018年10月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50182-2018-00042。 第二期设计年产30万吨熔体直纺差别化涤纶长丝生产装置(包含30万吨涤纶熔体生产线和16条FDY高速纺卷绕生产线,10条POY高速纺卷绕生产线)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目前,第二期阶段性项目已建1条900t/d涤纶熔体生产线,产能为30万t/a;已建10条FDY高速纺卷绕生产线,4条POY高速纺卷绕生产线,形成年产差别化涤纶长丝16万吨的生产能力。第二期目前还有6条FDY高速纺卷绕生产线,6条POY高速纺卷绕生产线未建设。二期阶段性项目已于2019年4月投入试运行,未验收。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二期年产30万吨差别化涤纶长纤维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1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阶段性工程验收内容和范围为福建省长乐市山力化纤有限公司二期已建的年产30万吨涤纶熔体生产线和年产16万吨差别化涤纶长纤维生产装置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期间对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其他废水。 生产废水来源于聚酯车间反应生成水,该废水经过汽提塔汽提后塔底废水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塔顶废气引至热媒炉焚烧。废碱液送脱硫装置使用,其他废水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纺丝车间含油废水直接送至污水处理站。 生活污水来自于员工的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引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其他废水包括锅炉软化废水,废水用于煤渣出渣坑冷却煤渣;锅炉和热媒炉除尘废水经沉淀中和后循环使用;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除盐水系统除盐废水主要用于冷却塔补水。 项目配套建有一座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200t/d。采用“厌氧好氧生化法”处理工艺。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排往滨海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PTA投料废气、聚酯车间废气、纺丝车间废气、锅炉和热媒炉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煤堆场等。 ①PTA投料废气 PTA投料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②聚酯车间废气 聚酯车间废气主要来自于酯化反应的精馏塔塔顶不凝气、酯化废水槽的蒸发物;缩聚反应的各个乙二醇液封槽、回用槽及液环真空泵的蒸发物。聚酯车间的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汽提塔汽提后,送往热媒炉焚烧处理。 ③纺丝车间废气 纺丝车间废气主要来自于①涤纶丝在上油、拉伸、卷绕和加弹过程中使用油剂(主要成分是矿物油)的少量蒸发;②纺丝组件清洗的少量闷烧废气。 涤纶长丝车间密闭,上油工序密闭,生产过程中的油气经收集后送屋顶经高压静电净化设施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长丝车间屋顶有排气筒20根,配套有20套高压静电油气净化设施。 ④热媒炉/锅炉燃烧烟气 二期项目新增2台1250万大卡热媒炉与一期配套的3台20t/h燃煤水蒸汽锅炉(2用1备)、3台1200万大卡热媒炉(2用1备)共用1根60m高烟囱。 热媒炉/锅炉燃烧烟气经过“布袋除尘+湿法双碱脱硫”设施后经60米高排气筒排放。 ⑤储罐废气 储罐区设一座500m3二甘醇储罐,二座5000m3乙二醇储罐。储罐区产生的VOCs主要来自乙二醇储罐的大小呼吸。 ⑥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的厌氧池加盖,废气经收集后引到锅炉燃烧。 ⑦煤堆场废气 煤堆场在在热媒站北侧,为半封闭式。燃煤在运输、装卸及贮存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产生噪声源的设备有聚合车间的反应搅拌器、风机、循环泵、输送泵等;纺丝车间的纺丝联合机、卷曲机、切断机等;热媒炉/锅炉房的鼓风机、引风机等;以及公用工程的空压机组、冷冻机组等,均采取了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来源于热媒炉的粉煤灰、炉渣、脱硫渣,以及纺丝车间产生的废丝等,还包括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 污水站污泥掺在煤里送往热媒炉焚烧处理。粉煤灰外售用于铺路和制砖。炉渣外售用于铺路或作为污水的吸附剂使用。脱硫渣氧化处理后作为水泥混合材出售。废丝外售综合利用。 ②危险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是聚合物残渣(废PTA)、树脂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收集的PTA粉末,另外还有少量废化学实验室试剂、废润滑油。本项目聚合物残渣、废化学实验室试剂、润滑油委托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收集的PTA粉末经筛选后回投使用。 ③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和处置。 (五)环境风险 项目已编制《福建省长乐市山力化纤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报长乐市环保局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大气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如下: ①PTA料仓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②长丝车间纺丝油烟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③锅炉和热媒炉废气共用烟囱出口: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一氧化碳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表2中“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限值”。 ④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二)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总排放口的pH、COD、BOD5、SS、石油类、氨氮、总磷的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外的所有噪声测点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未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意见 (一)完善企业自查报告。 (二)加强废水、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定期校准及维护工作。 (三)加强公司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并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按规范修改验收监测报告。
福建省长乐市山力化纤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