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5日,福州开发区青榕纸品有限公司在福州经济开发区快安延伸区茶山路召开“福州开发区青榕纸品有限公司4#楼生产车间厂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州开发区青榕纸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2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福州开发区青榕纸品有限公司4#楼生产车间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编制单位对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由福州开发区青榕纸品有限公司建设,位于福州经济开发区快安延伸区茶山路21号。项目现4#楼生产车间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都已建好,按环评要求不设生产线,仅用于包装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12月,福州开发区青榕纸品有限公司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福州开发区青榕纸品有限公司4#楼生产车间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2013年3月14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榕马开环【2013】监0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4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州开发区青榕纸品有限公司4#楼生产车间厂房建设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期间对比,《福州开发区青榕纸品有限公司4#楼生产车间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从2011年1月份起暂时停止生产纸品,将1#、2#厂房出租给福州凯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和鑫泰格(福建)实业有限公司,转换为生产机电产品。但现已处于空置状态。因此项目变更不属于项目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仅为生产车间的基建部分,目前未引入生产线,厂房处于空置状态,无职工入住,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目前厂区处于闲置状态,待引进新项目后,整个厂区需按相关要求对排水管线重新改造,并向区住建局申请排水审批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改造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开发区快安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废气 项目现4#楼生产车间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都已建好,按环评要求不设生产线,故项目暂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 项目现4#楼生产车间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都已建好,按环评要求不设生产线,故项目厂房仅完成了墙体隔声建设。项目现仅配套了供电电源、给水排水和消防配套,完成了基础的隔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现4#楼生产车间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都已建好,按环评要求不设生产线,暂无生产性固体废物产生,故项目现仅配套了垃圾桶收集少数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未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建议 1、待引进新项目后,整个厂区需按相关要求对排水管线重新改造,并向区住建局申请排水审批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排水管线未重新改造前禁止引入新项目进行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