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乐润闽液化气储配站搬迁工程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8月16日,福建润闽能源有限公司在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后安村会议室召开“福建润闽能源有限公司长乐润闽液化气储配站搬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建润闽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汇顺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会议代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长乐润闽液化气储配站搬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编制单位对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润闽长乐液化气储配站搬迁工程项目位于长乐市航城街道后安村,由福建润闽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租赁福州明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进行建设,原明达电厂搬迁时已将生产设备拆除、燃料罐也已经清空,仅余部分建筑、罐体。 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0482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6755.68m2。本项目新建LPG(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一座,其中包括10台200m3LPG卧罐,新建LPG储配站的钢瓶气日充装量为125吨,其中,15kg转盘装流水线95吨/日,5kg、50kg手工灌装线30吨/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7年4月委托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润闽长乐液化气储配站搬迁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评价涵盖了主体工程、公用辅助设施等。2017年11月18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福州市长乐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长环评[2017]47号)。2019年4月,项目主体工程、设备及环保设施基本稳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5500万,其中环保投资额为233万。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建润闽能源有限公司长乐润闽液化气储配站搬迁工程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1、项目环评中原以排洪沟(4200m3)作为应急池,变更为将罐池作为应急池容纳泄漏物、消防废水,罐池内部容积2754m3; 2、消防水罐的设计容积为1200m3/个,实际建设为1300m3/个; 3、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改为由福州意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清掏; 4、原环评未提及洗罐水的处置及排放情况,现洗灌水通过污水罐收集后定期运到污水厂处置。 以上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排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储罐喷淋水、洗气瓶用水及场地雨水。 1、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南侧的雨水可由排洪沟排出厂区外,内部的雨水由排水涵汇入北侧排放口排放以及下渗到绿化土地。 2、厂内生活废水和食堂污水流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清掏队伍清掏。目前业主方已与福州意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清掏协议。 3、灌瓶间洗气瓶用水流入灌瓶间地下集水坑,通过排水沟流入36m3集水池,通过潜污泵抽取至污水罐(2个,700m3/个),污水灌内部有除藻和净化措施,处理后的水通过排水沟引至北侧的4.6m3隔油沉淀池,再次处理后通过排放口排出厂区 4、项目储罐喷淋水较洁净,经储罐区东侧的隔油沉淀池(2座,6.25m3/座)处理后进入厂区北侧的4.6m3隔油沉淀池,再次处理后经排放口排出。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外购液化石油气卸车、充装以及倒残过程中逸出的少量非甲烷总烃、厨房油烟废气及出入厂区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2、本项目储罐采用固定式压力容器,由荆门宏图特种飞行器制造有限公司制造,产品安全性能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TSG21-2016)的要求,气密性及安全性良好,有效减少液化石油气的逸散。 3、项目气站设有固定式和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储罐区及气相管均设置有安全阀, 生产系统有完善的压力、液位、温度监控系统。 4、本项目食堂安装静电光解复合型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可达60%以上。 5、进出车辆仅为装卸天然气原料及运输液化气钢瓶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厂。
1、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烃泵、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及备用发电机。项目设备发电机房、水泵房及配电间独立设置,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对其采取减震、消声、吸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减小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项目烃泵、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噪声源强为80-90dB。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1、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实行“分袋装放、定时收集、统一运送、集中处理”的办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1)废气: 1)罐区安装的安全放散装置以及在有可能出现泄漏的场所设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和强制排风装置,有效减低液化石油气的逸散浓度,确保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达标排放。 2)安装的LJPD复合型静电油烟净化器,免检净化率≥60%,处理后油烟达标引致屋顶排放,减少油烟排放浓度。 (2)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 (3)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及废弃钢瓶。生活垃圾处理实行“分袋装放、定时收集、统一运送、集中处理”的办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废旧钢瓶由工厂进行预检,由长乐钢瓶检测站鉴定后,由钢瓶提供企业对不合格废瓶进行报废处理。 五、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储罐区周围50m范围内设为卫生防护距离,在该区域内无建设医院、学校、居民区等敏感建筑以及对项目工艺废气敏感的工业项目。 六、验收结论 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该建设项目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福建润闽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