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福州新莲花医院有限公司在福州市马尾区兴业东路21号新莲花医院会议室召开“福州新莲花医院有限公司福州新莲花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州新莲花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福建九五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会议代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福州新莲花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编制单位对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福州新莲花医院有限公司福州新莲花医院项目位于福州市马尾区兴业东路21号2#楼原万友消防科技产业园内,租赁福建东盟联合水产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有厂房,由福州新莲花医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项目对现有东盟联合水产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原有厂房及各楼层进行改造,新建处理规模为300m3/d的污水处理站等污水管网设施,并在大楼一层设置1个食堂,同时配套建设配电房等公辅设施。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工艺流程:废水→格栅→厌氧消化池→接触厌氧池→沉淀池→中间水池→接触消毒池→出水井→市政管网。
福州新莲花医院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委托福建环境保护设计院编制了《福州新莲花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对《福州新莲花医院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榕马开环评[2017]37号)。2019年3月项目主体工程、设备及环保设施基本稳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2万元。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州新莲花医院有限公司福州新莲花医院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另:本项目电离辐射类设备的验收应由业主委托有资质单位另行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根据现场勘察与周边走访调查,项目施工已基本完成,无遗留环境问题。 根据环评、批复及现场勘察,项目供电除市政供电以外,备用电源依托福州新莲花医院养老院的备用柴油发电机,项目在大楼东南侧新增液氧储罐,项目实际核发批准床位为246床,有所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其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粪大肠菌群等,二者不能分流,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不含特殊废液),收集后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网,进入快安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位于西侧快安大道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福州经济开发区快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污水处理站臭气、医疗垃圾暂存废气、检验科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25m高排气筒引至楼顶由活性炭处理装置吸附后排放;医疗垃圾暂存废气设置紫外消毒装置,平时加强通风,依靠自然通风换气并加强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及时清运;检验科设置通风柜,少量废气通过医用专用消毒通风柜处理后,通过通风管道引至屋顶排气口排放;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的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水泵、曝气机、空压机、中央空调外机等设施噪声、车辆交通噪声及社会噪声。医院内部强化管理制度,禁止大声喧哗,通过医院门、墙等的隔声、距离衰减来进行隔声;空压机设备采取低噪音设备,空压机房设置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屋顶的空调外机设置隔声屏障、减振措施;污水处理设施位单独设置,主要有水泵、曝气机等设备,对通风管道安装阻性消声器;医院根据要求在大楼临近104国道一侧的房间采用隔声门、隔声窗等隔声减噪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有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无害的药品包装材料等,均由专用污物桶暂存并对各种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实行日收日运,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中转站,再定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种类采取分类收集和处理,感染性、损伤性废物分开收集,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药物性、化学性废物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各类医疗废物暂存于医院设置的医疗暂存间。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期间,各监测因子(SS、COD5、BOD、NH3-N等)均满足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NH3-N)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 (2)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医院污水站废气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3)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站附近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氨浓度均<0.01mg/m3,硫化氢为最大浓度0.002mg/m3,臭气浓度小于10,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要求。 (4)厨房油烟废气 食堂采用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装置,该油烟净化器经环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认证,且目前处于产品认证有效期期间,食堂油烟净化器净化效果可大于85%。 (5)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及敏感点环境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项目内部病房及手术室噪声均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医院建筑低限标准。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该建设项目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1)项目应继续加强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的学习与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降低环境事故风险。 (3)设置强有力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机构,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 (4)加强医务管理和环保设施管理,提高员工各环节操作的规范性,以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营,从而建设污染物的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