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应急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2020-3-6 11:52|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725| 评论: 0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中的要求,受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现进行《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应急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应急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及内容

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应急改造工程建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连坂村项目总投资3327.23将污水处理规模由20m3/d应急扩容至25m3/d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治理措施及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对现状连坂污水厂进行应急改造,在满足水力高程及处理出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通过更新设备性能、增加设备数量、优化设备运行方式进一步挖掘污水处理潜力,使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量增至25m3/d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中的一级A标准。本项目应急改造后,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处理的需要,进一步落实水污染治理工作,完善原有治污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削减污染负荷对水环境的影响。

2)废气治理措施及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污染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的恶臭气体,主要在预处理区域、污泥处理区域、AAO反应池等部分产生,恶臭气体主要为NH3H2S。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故本评价认为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3)噪声防治措施及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标准,故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本次应急改造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生活垃圾和实验分析及在线监测仪分析废液项目栅渣、沉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剩余污泥一部分运送至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焚烧处理,余下未外运的污泥经干化处理后暂存污泥暂存车间,用于市政城市绿化实验分析及在线监测仪分析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污泥应经浓缩、深度脱水含水率小于60%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要求。因此,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总结论

本项目属于城市环保基础工程,符合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政策要求;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合理;本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改善林浦河的水质,也有利于改善林浦河沿岸居民的居住环境,为福州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因此,该项目在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将其对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或允许限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稿)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应急改造工程.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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