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福州市长乐区中冶水务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召开“长乐区潭头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州市长乐区中冶水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与会代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长乐区潭头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编制单位对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长乐区潭头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工程位于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设计处理规模为6万m3/d,主要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PACT+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滤布滤池。
长乐区潭头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工程于2018年9月竣工,开始调试。2018年3月福州市长乐区中冶水务有限公司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长乐区潭头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2018年3月21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长乐区环境保护局审批,2019年10月项目主体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659.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长乐区潭头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工程6万m3/d设计处理规模,及改良型Carrousel2000氧化沟、二沉池及配水井、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蓄水池、污泥浓缩池、变配电间及机修仓库、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二级提升泵房、深度处理加药间及反冲洗鼓风机房、活性炭投加车间、出水巴氏计量渠道、变配电间及柴油发电机房等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对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员工生活污水和污泥脱水滤液均由厂内污水管道收集至厂内进水泵房,随进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尾水排放口排至闽江口海域。 (二)废气 本次提标改造工程无新增产生臭气阶段,新增处理工段未增加除臭设施。 (三)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风机、泵类等,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定期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减轻了设备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栅渣、脱水污泥和沉砂池沉砂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验室废液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口所检测指标均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及表2、表3标准。 2、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恶臭废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 3、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及甲烷(厂区内最高体积浓度)均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脱水污泥所检测指标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4及6.6要求。 (二)环保设施去除率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对COD的去除效率为86.04 %,对BOD5的去除效率为93.63%,对SS的去除效率为81.81 %,对总氮的去除效率为64.24%,对氨氮的去除效率为72.47 %,对总磷的去除效率为95.28 %,对色度的去除效率为38.10 %,对石油类的去除效率为93.48 %,对动植物油的去除效率为93.81 %,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去除效率为27.86%,对硫化物的去除效率为92.71 %,对苯胺的去除效率为37.50 %,对总砷的去除效率为79.13 %。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尾水汇入外潮沟处各监测指标均可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尾水入海口上游500 m处、入海处、入海口下游1000 m处各监测指标均可达《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表1中第二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未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意见 1、项目应继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尽快完善排污口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