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福建力沃置业有限公司在马尾召开“力沃滨海国际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建力沃置业有限公司、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及特邀的 1 位专家共5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 验收监测单位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力沃滨海国际项目地处福州市长乐市江田人民广场东南侧,福北路东北侧,为福建力沃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业、居住综合项目。项目分为3个区块,C区、D区及E区,三地块共16栋高层住宅楼,其中13F、17F、26F,28F各1栋,18F楼8栋,31F、33F楼各2栋,此外项目内还配套建设社区管委会用房、公共配套设施、幼儿园,商业裙楼等。项目总投资88765.65万元,环保总投资500万元,规划占地面积66706m2,总建筑面积184419.79m2。 目前仅C地块上共布设7栋多层住宅楼C1#~C3#楼及C5#~C8#楼(包括C1#~C3#楼及C5#~C6#楼之间沿西南与东南沿街布设有1~2层的商业裙楼)建设完成。故本次验收范围为C1#~C3#楼及C5#~C8#楼(包括C1#~C3#楼及C5#~C6#楼之间沿西南与东南沿街布设有1~2层的商业裙楼)。C区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总投资186万元。 项目于2013年11月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福建力沃置业有限公司力沃·滨海国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3月5日长乐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审批(长环保[2014]32号)。 项目于2019年11月委托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根据《福建力沃置业有限公司力沃·滨海国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长乐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编制了《福建力沃置业有限公司力沃滨海国际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验收监测方案》。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11月8日依监测方案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监测。2019年11月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根据监测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力沃滨海国际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①废水:本项目(C区)营运期的污水主要为入住居民的生活污水及餐饮业、商业废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滨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至牛头湾。氨氮排放标准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居民及商户尚未入驻,暂不产生废水。 项目(C区)内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口、雨水管集中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连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共设2座化粪池,总容量为200 m3,2个隔油池,单体容积2m3。 由于项目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区内生活污水及雨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雨水管网,但目前C区西侧的市政道路工程仍在施工中,因此C区仅完成区内管网铺设,并预留市政雨水、污水管网接入口位置。 ②废气: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居民生活燃料废气,商业、餐饮业油烟废气,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配套设施排放的废气等。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居住燃气及家庭住户厨房油烟经排烟竖井引至楼顶集中排放,小区内住户厨房油烟通过各住户厨房安装的抽油烟机排入大楼预留的变压式竖井,从屋面排放;商业、餐饮业油烟废气通过在Cl、C2、C3、C5号楼西侧以及C6#楼东侧设置预留的排烟通道(耐火砖砌筑),伸至相应主楼楼顶屋面排放;柴油发电机仅在项目停电时运行,排放废气、热气,机房采用风冷却方式,经排烟井直通楼顶高空排放。同时对内置烟道作好了隔热措施;地下车库排气管道设置避开居民窗户和行人通道,并设置地下车库排气口,排气口朝向绿化带,且高于地面2.5m以上排放,出风口朝向绿化带。 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噪声:根据该项目环评及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商业场所、住宅小区的社会活动噪声,备用柴油发电机组、水泵、风机等配套设备噪声和车辆交通噪声等。 项目区内所有道路一律禁鸣喇叭,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发电机房、水泵房、变配电房等设备房上方1〜2层为架空空间或配套管理用房,不直接与住宅房相邻,且布置于专用机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和弹性吊架等减振措施;地下室通风设备的排风管道内设风机消音器;电梯井道采取降噪措施,用水泥浆填堵电梯井道施工洞及缝隙,井道内安装吸声棉板;曳引机下部钢梁加装阻泥减振;上部电梯机房内采取双层的隔声墙板并安装吸声棉等以降低对电梯周边住户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为两类,一类是干垃圾,产生于日常生活、商业场所等处,另一类为湿垃圾,产生于居住区厨房。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人员未入驻,暂无固体废物产生。小区内设置多处垃圾收集点,分布垃圾收集箱,各居民楼外设置移动专用密闭防渗垃圾桶收集暂存湿垃圾,垃圾袋装收集;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日产日清;商业店铺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可收集后,统一送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项目餐饮业未入驻,待引入餐饮企业后,应对入驻企业进行环境管理,要求入驻餐饮企业配套有餐饮垃圾收集桶,并分类收集交由相关单位专业处置,不得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处理。
1、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监测期间,因没有居民和商业入驻,没有污水产生,化粪池出口水量达不到监测工况要求,根据本项目竣工验收实际情况,本次对废水进行定性判断;待项目入住率到75%以上时,应补测项目废水排放指标,重新核算废水排放情况。 2、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监测期间,C区住宅楼及1~2F的裙楼店面无没有居民和商业入驻,没有餐饮油烟产生,排烟口油烟浓度达不到监测工况要求,根据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实际情况,本次对废气进行定性判断;待居民及商户入驻后,应补测项目废气排放指标,重新核算废气排放情况。 3、根据该项目环评及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营运期设备噪声源主要为水泵、发电机、排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发电机房、水泵房、变配电房等设备房上方1〜2层为架空空间或配套管理用房,不直接与住宅房相邻,且布置于专用机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和弹性吊架等减振措施,减小了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通过物业加强夜间管理,限制夜间行车车速,严禁夜间汽车鸣笛等措施来减轻夜间车辆噪声对周边产生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运营期C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商业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验收结论 根据监测及环境管理检查结果可知:该项目在建设至竣工期间,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验收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能基本得到控制;该项目的建设基本达到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面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