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中的要求,受贝奇(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现进行《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频焊接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高频焊接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名称: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及内容: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频焊接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一期)拟建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赤岭村原利捷石材厂内,总投资23800万元人民币,一期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70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治理措施及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新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为高频焊管生产线中使用的冷却水(皂化液),这部分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附近林地灌溉,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系影响较小。 (2)废气治理措施及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新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金属粉尘和食堂油烟,本项目采用高频感应焊,几乎不会产生焊接烟尘;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由于自身比重大,绝大部分很快实现自然沉降,极少部分会在空气中停留暂短时间后沉降于地面,且有车间厂房阻拦;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由引风机排入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故本评价认为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3)噪声防治措施及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新建项目设备、仪器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取一定的隔声、减振、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项目设备运营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本新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报废产品、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报废产品和废边角料打压成块后,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车间地面收集的金属粉尘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设备产生的废皂化液(HW09)和废皂化液桶(HW49)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暂存并及时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赤岭村,租赁厂房从事年加工工艺管15000吨的生产活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成后,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的水、大气、噪声、固体环境的影响较小,能满足区域水、大气、声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