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中的要求,受永万(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现进行《永万年产120万m3预拌商品混凝土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永万年产120万m3预拌商品混凝土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永万(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及内容: 永万(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m3预拌商品混凝土站建设项目拟建于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南工业区白花70号,项目总投资21000万,占地面积15200m2,计容面积13800m2,预拌混凝土生产线4条,年产120万m3预拌商品混凝土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治理措施及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原料混合搅拌用水大部分被产品带走,其余蒸发,没有外排;项目喷淋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设备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不外排。项目生产加工过程中没有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为职工的生活污水。项目职工95人,均不住厂,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425m3/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71m3/a。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艺,生活污水拟通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大于3.8m3/d)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蔬菜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远期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后纳入罗源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及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污染主要为有组织废气:水泥料仓和粉煤灰料仓仓顶粉尘、混凝土生产线配料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无组织废气:原料卸料粉尘、石砂堆场产生的扬尘、石砂原料皮带输送粉尘以及运输道路扬尘。在储罐搅拌车间内的每个料仓仓顶端配备有脉冲除尘器1台,经该除尘器处理,在经高于除尘器的排气筒(总高度大于15m)排放,在搅拌机顶部配备一套脉冲除尘器收集后,在经高于除尘器的排气筒(总高度大于15m)排放,是粉尘排放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5/1311-2013)中表2的排放标准。在堆场厂房、厂房四周、卸料点布设喷雾洒水装置,有效的减少粉尘产生量。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为粉尘,有组织废气排放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5/1311-2013)中表2的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可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5/1311-2013)中表3的排放标准。因此,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及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仪器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及墙体、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废混凝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混凝土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资源利用,不外。因此,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总结论 永万(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永万年产120万m3预拌商品混凝土站建设项目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南工业区白花70号,系租赁大华机械的厂房。本项目建设符合工业园区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可行、平面布局基本合理,符合评价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建成后,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的水、大气、噪声、固废环境的影响较小,能满足区域水、大气、声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文本公示版)永万(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