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在连江县海峡西岸水产品加工基地召开“新增燃气供热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新增燃气供热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新增燃气供热项目位于连江县海峡西岸水产品加工基地(连江县晓澳镇道澳村),供热项目建筑面积180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委托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新增燃气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9月4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审批。2019年11月项目主体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新增燃气供热项目现主体工程、环保设施、配套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察及调查,新增燃气供热项目中锅炉的排气筒由原环评中的8m高变更为12m高,项目生产线未扩大生产规模,项目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运营期锅炉定期排污水、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纳入原厂区生活污水范围内。 (二)废气 项目燃气锅炉烟气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烟气经一根12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主要为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定期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减轻了噪声设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软化水过程中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和锅炉蒸汽管道维修产生的少量废部件。维修产生的废部件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离子交换树脂属危险废物(HW13,900-015-13),3年更换一次,定期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燃气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浓度在42-49mg/m3,二氧化硫折算排放浓度<13mg/m3,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在5.6-7.5mg/m3,烟气黑度﹤1,均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在52.3-58.6dB(A),夜间厂界噪声在43.5-48.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未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意见 1、项目应继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