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在连江县海峡西岸水产品加工基地召开“水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二期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水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编制单位对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水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二期项目位于连江县海峡西岸水产品加工基地内,占地面积7177.8m2,建筑面积9073.02m2,新增年产鸡肉粉300t、鸡骨粉150t、鸡油280t、精制鱼油1000t、固质鱼油20t、乌贼膏3000t、乌贼干粉末1500t、乌贼油500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7月,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水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1日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对《水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2019年11月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二期工程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水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二期项目的生产车间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办公楼、仓库、消防设施等辅助工程,废气治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固废暂存设施等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由于实际需求,项目供热由原环评中的园区集中供热中心供热变更为厂区自建燃气锅炉供热,新增燃气供热项目已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新增燃气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9月4日通过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审批。生产工序产生的臭气由原环评的“收集后进行冷却,接入喷淋+低温等离子+UV光解除臭系统进行除臭处理后经现有15m排气管排放”更改为“经收集冷却,接入喷淋+臭氧除臭系统进行除臭处理后经现有15m排气筒排放”。 项目生产线未扩大生产规模,故项目变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热蒸汽冷凝废水、喷淋废水、原料车间及原料桶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经扩建污水处理站(采用废水—隔油池—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达标接管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连江县晓澳片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生产厂房内挥发的无组织废气、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和锅炉烟气。 ①生产工序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高温蒸煮和搅拌干燥工段、浓缩、干燥等,此部分废气随热蒸汽进入新增臭气处理装置:“臭气收集后进行冷却,接入喷淋+臭氧除臭系统进行除臭处理后,经接入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生产厂房无组织挥发废气:建设单位对新建厂房(4#、5#厂房)无组织臭气进行收集:生产厂房设置为密闭工作间(厂房大门安装门帘,后期加装风幕机),在生产车间内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将无组织废气通过引风管道进入废气除臭系统,处置后有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干燥机、冷却系统、空压机、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定期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减轻了噪声设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对固废采用分类收集的方式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在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报废容器、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报废容器由厂家回收处置,剩余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收集后通过污泥压滤机脱水后,定期运至周边绿化作为栽培土和绿化肥料。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各监测因子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的B等级标准。 2、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臭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中H2S、NH3和臭气浓度均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中H2S、NH3和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二)环保设施去除率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对废水中的污染物COD的去除效率为95.47%,对BOD5的去除效率为95.74%,对氨氮的去除效率为85.51%,对SS的去除效率为55.74%。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臭气治理设施对恶臭气体中的H2S的去除效率为76.99%—77.68%,对NH3的去除效率为80.25%—81.48%,对臭气浓度的去除效率为54.46%~55.32%。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未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意见 1、项目应继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废水、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环境污染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