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远嘉矿业有限公司罗源湾里叶腊石矿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

2020-6-11 10:49|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803| 评论: 0

2020年69福州远嘉矿业有限公司在罗源召开“罗源湾里叶腊石矿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州远嘉矿业有限公司、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的3位专家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 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调查单位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远嘉矿业有限公司罗源湾里叶腊石矿区项目位于罗源县飞竹镇岩富村和湾里村一带的岩富山东坡,本项目矿区面积0.1212km2,主要叶腊石开采,矿区探明储量190.42万吨,设计开采规模为8t/年,开采标高为+640m ~+552m主要调查区域为露采区、排土场、弃渣场、矿山道路及项目的周边区域。矿区面积为0.1218km2,其中采区面积为59960m2,排土场约4000m2,弃渣场一约9000m2,弃渣场二约14960m2,矿山道路约2600m、占地面积约10400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州远嘉矿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委托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罗源湾里叶腊石矿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2年1231日通过罗源县环保局审批。项目20036月项目投入试运行,由于生产规模未达到验收要求,因此矿山一直未验收。今企业生产能力及环保设计符合验收条件,现申请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400万元,环保投资7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州远嘉矿业有限公司罗源湾里叶腊石矿区项目,包括主体工程、环保设施、配套设施等。现项目主体工程、配套设施、环保设施等均正常运行,生产工况等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环评批复、现场勘察与周边走访调查项目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已基本完成,无遗留环境问题,项目开采方式发生变化,但污染更小,废水、废气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建筑规模未扩大。同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及噪声均达标排放,故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①废水本项目矿山作业人员都为当地村民,下班后可自行回家,因此矿山不设生活区,无生活污水产生。矿区为露天开采,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洒水抑尘用水,这部分水主要被矿石吸收或者蒸发,即无生产废水。

②废气项目在运营期间,采用挖掘机凿岩和破碎,在开采及车辆运输等过程会产生粉尘。由于开采区较大及矿区道路两侧植被良好,可使大部分粉尘、扬尘得到去除

③噪声:本项目采用人工半机械化开采,噪声主要来自风钻、铲车、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均采取综合降噪措施。

④固体废物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表层剥离土、废土石,根据实地调查,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均堆置在排土场和弃渣场一、弃渣场二内,今后产生的废土石不再堆置在现有的排土场和弃渣场,外售综合利用。排土场和弃渣场现已开始植被恢复。矿山不设生活区,作业人员均为当地村民,因此矿区内不产生生活垃圾。

四、验收调查情况

(一)水环境调查结论

根据环评结论,山上下来的雨水经三级沉淀池后自然排放,其中部分水回用于矿山植被浇灌;矿山不设生活区,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矿区为露天开采,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洒水抑尘用水,这部分水主要被矿石吸收或者蒸发,即无生产废水。

根据地表水检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即:pH6-9;高锰酸盐指数≤6mg/L;溶解氧≥5mg/L;氨氮≤1.0mg/L;表明区域水质现状较好。

(二)环境空气调查结论

项目在运营期间,采用挖掘机凿岩和破碎,在开采及车辆运输等过程会产生粉尘。由于开采区较大及矿区道路两侧植被良好,可使大部分粉尘、扬尘得到去除。根据环境空气检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环境空气排放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即:PM100.15mg/m3

根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

(三)环境噪声调查结论

项目采用人工半机械化开采,噪声主要来自风钻、铲车、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均采取综合降噪措施。根据噪声监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

(四)生态环境调查结论

项目为露天开采项目,将使林地改变为工矿企业用地,使这些土地失去原有的生物生产功能和生态功能。但项目绝大部分为临时占地,可实施林草措施的面积达87920m2。服务期满后覆土,通过绿化均可以恢复为原来的生态使用功能。据《福州远嘉矿业有限公司罗源湾里叶腊石矿区三号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修编)》,矿山于2018年8月至20238月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排土场、露采场、弃渣场以及矿山道路通过覆土、种植乔木、灌木、播撒草籽等恢复自然生态。

(五)固体废物调查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表层剥离土、废土石,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均堆置在排土场和弃渣场一、弃渣场二内,排土场占地面积约4000m2,堆渣量约为1.3万m3;弃渣场一占地面积约9000m2,堆渣量约为1.89万m3;弃渣场二占地面积约14960m2,堆渣量约为2.4万m3。今后产生的废土石不再堆置在现有的排土场和弃渣场,外售综合利用。排土场和弃渣场现已开始植被恢复。

矿山不设生活区,作业人员均为当地村民,因此矿区内不产生生活垃圾。

(六)环境风险调查结论

主要风险源为柴油,已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于2020年编制《福州远嘉矿业有限公司罗源湾里叶腊石矿区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公众参与结论

当地公众对项目基本上是赞同的,认为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但对项目的环保工作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并希望得到改进。建议项目和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查,认真考虑公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制定更切合实际的环保工作计划,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与周围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有关问题。

(八)其他

根据调查了解,由于现有矿山小,未设专职环境保护人员及监测系统,应建立起环境保护及监测系统,对主要污染源定期进行常规性监测。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该建设项目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项目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后续意见

1、项目应继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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