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福州福瑞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

2020-6-13 10:49|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877| 评论: 0

2020年611福州福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在福州市晋安区召开“福州福瑞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州福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的2位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调查单位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福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福州福瑞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猫岭路9C区厂房9#厂房4楼,系租赁福建中航盛实业有限公司的厂房,项目总投资额10000元,环保投资100万厂区总占地面积2156.43 m2,工作制度:年工作300 d,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 h,夜间不生产。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0222日,福州福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委托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福州福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福州福瑞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70418日该报告表通过了福州市晋安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编号为:榕晋环审[2017] 04号。福州福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于201911月建设完成投入试运行。现项目主体工程、配套设施、环保设施等均正常运行,生产工况等均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10000元,环保投资100万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州福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福州福瑞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的主体工程、环保设施、配套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环评批复、现场勘察与周边走访调查项目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已基本完成,无遗留环境问题,废水、废气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建筑规模未扩大。同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及噪声均达标排放,故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①废水:项目运营期的生产废水主要是检验及容器清洗,该部分废水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污水经园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庄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浮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废气:项目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柜、生物安全柜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引至屋顶排放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离心机、搅拌器、研磨器、鼓风机等机械设备。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试剂外包装袋、包装盒,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外部送入的血液、体液、人体组织样本、一次性医疗废物,实验化学废液,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监测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生活污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运营期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中企业边界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根据验收检测结果,项目验收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该建设项目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项目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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