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7日,福州福源盛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召开“福源盛大机械滴灌设备生产厂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州福源盛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2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福源盛大机械滴灌设备生产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编制单位对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源盛大机械滴灌设备生产厂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项目总用地面积13333m2,总建筑面积12846.7m2,环评批复产能为年产15套內镶贴片滴灌带生产设备和4.96亿个内镶压力补偿滴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层生产车间一座、5层科技研发楼一座、成品仓库一座、门房和水池泵站各一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州福源盛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委托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福源盛大机械滴灌设备生产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3月30日罗源县环保局对该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2020年6月项目主体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项目厂区,包括生产车间、科技研发楼、成品仓库等,验收生产规模为年产15套內镶贴片滴灌带生产设备和年产8000万个内镶压力补偿滴头。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职工的生活用水,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管网纳入罗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冷却废水经水箱冷却、沉淀后循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注塑机产生的VOCs以及机加工产生的少量粉尘、焊接烟尘。本项目建设一套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理设施,在注塑机和內镶贴片滴灌带生产设备生产线上的试机工序共设置5个集气罩,尺寸为1m×1m,风机风量为25000m3/h,废气经集气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少量机加工粉尘及焊接烟尘为无组织排放,主要通过移动式除尘器处理。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主要通过厂房墙体隔声、优化平面布置等措施,减少生产噪声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及生活垃圾等。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建设单位已与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委托处置协议,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直接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外运处置,不在厂内做暂存。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化粪池出口所检测的各污染物的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可符合《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以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规定的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限值(≤100mg/m3)。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规定的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1.8kg/h(15m)。 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位浓度最大值小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2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8.0mg/m3)。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小于《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最大值可满足《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中规定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以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中规定的企业边界浓度限值(≤2.0mg/m3)。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未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意见 1、项目应继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福州福源盛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