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福州中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闽侯召开“中一环境保护监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州中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三明新征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的2位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调查单位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中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一环境保护监测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古井99号根雕产业创意园8#办公楼二层,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总建筑面积1052.69m2。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理化实验区、消解前处理和有机溶剂的配置区、办公区、辅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实验室检测化验、配制溶液、样品预处理消解时产生的少量废气,主要为污染物为酸雾及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因此套1套“通风橱、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40m高排气筒排放”环保设施处理烟气。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州中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委托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州中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一环境保护监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4月26日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对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2020年6月项目主体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州中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一环境保护监测项目,包括理化实验区、消解前处理和有机溶剂的配置区、办公区、辅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目前项目理化实验区、消解前处理和有机溶剂的配置区、办公区、辅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正常运行,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根雕产业创意园化粪池设施统一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实验室废水均作为危险废物按规定收集并存储存于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二)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为实验室检测化验、配制溶液、样品预处理消解时产生的少量废气,主要为污染物为酸雾及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项目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40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实验设备及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减轻了设备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原产业创意园区内设有垃圾收集装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项目试剂外包装袋、包装盒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再利用。 (3)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水、药品、废药品、试剂容器和废手套,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统一临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监测结果 (一)废气: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可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等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氯化氢≤100mg/m3,硫酸雾≤45mg/m3,氮氧化物≤ 240mg/m3)。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0.46~0.92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2、表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标准限值(即:厂内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8.0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 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等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氯化氢≤0.2mg/m3,硫酸雾≤1.2mg/m3,氮氧化物≤0.12mg/m3)。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该建设项目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项目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意见 1、项目应继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