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

2020-8-11 17:33|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586| 评论: 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及内容: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村。建设依据为榕晋发改科技基[2018]39号建设内容:建设1座日处理规模为2000t/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包括污水处理构筑物以及配套工程(已建成1500t/d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土建按2000吨处理规模,设备按1500吨规模配套,远期再增加500吨处理规模的设备)。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⑴岭头溪整治措施需与本项目同步进行或提前完成,在岭头溪水质得到改善并有足够环境容量的前提下,本项目尾水方可排放岭头溪,若岭头溪水质尚未提升、且无环境容量的情况下,本项目尾水不得排放。

在岭头溪经过整治水质达标且有充足环境容量的前提下,本项目尾水排放,对岭头溪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防渗要求、规范设计的前提下,对地下水基本没有影响。

⑵本项目运行后大气污染物NH3、H2S的最大落地浓度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场界处的污染物NH3、H2S浓度、臭气浓度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本项目运营后排放的对周边最近敏感点的小时浓度贡献占标率仅为0.12%,对周边敏感点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

⑶本项目运营期污水站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⑷运营期污泥脱水后由污泥车定期外运填埋处置,栅渣量定期清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对环境影响不大。

⑸在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总结论

    综上所述,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对环境影响较小。在运行正常情况下,在加强管理,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环境风险可控,建设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确保项目“三同时”管理基础上,本评价从环保角度分析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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