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钢渣粉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福安市海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及内容: 福安市海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钢渣粉生产线项目位于福安市甘棠镇上塘村上村88号(福安市晟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内),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5万,主要的环境问题为颗粒物的排放,员工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问题,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污染治理达标问题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等问题。 二、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水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区属Ⅲ类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 (2)大气环境现状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2020年9月福建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通报以及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福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9月)显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各监测指标均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3)声环境现状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区域噪声监测值昼、夜间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 由工程分析可知,企业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目前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布设到项目区,近期生活污水依托福安市晟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贝头溪;远期当市政污水管网布设到项目区,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福安市赛甘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气 运营期主要废气为生产过程产生的运输粉尘、上料、皮带输送粉尘、破碎粉尘、原料和成品堆放粉尘等。 ①运输粉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采取苦布覆盖、限速等措施,运输行驶道路均为既有道路,道路硬化,且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厂内运输道路实施硬化处理,定期洒水降尘,因此本项月在运输过程中不会产生太大的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上料、皮带输送粉尘:采用喷淋系统,进行洒水抑尘; ③破碎粉尘:本环评要求在鄂破机上方设置一套集气罩,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采取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原料和成品堆放粉尘:本项目原料及成品堆放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本次评价要求原料及成品均堆放区全封闭原料库及成品库内,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定期洒水抑尘,采取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经预测,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排放废气的最大落地浓度和占标率较小,对评价区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较小,且项目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的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外运统一处置;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洒落物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混入废渣中外售等。综上所述,本项目“三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总结论 福安市海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钢渣粉生产线项目位于福安市甘棠镇上塘村上村88号(福安市晟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内),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5万。项目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以及采用的生产设备均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要求,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因此,本评价认为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措施和建议,做到营运过程中各项污染物按总量控制要求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