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严查养殖场排污 建瓯一男子无证养猪或罚百万

2020-6-15 16:20|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529| 评论: 0|来自: 南平广播电视台新武夷

摘要: 抗击疫情期间,南平养殖户们的销售受阻,畜禽存栏无法下降。为了防止部分养殖场在此期间放松环保意识,南平市生态环境局以小流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格摸排养殖场排污情况。3月28号,建瓯市南雅镇一处未经审 ...

抗击疫情期间,南平养殖户们的销售受阻,畜禽存栏无法下降。为了防止部分养殖场在此期间放松环保意识,南平市生态环境局以小流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格摸排养殖场排污情况。328号,建瓯市南雅镇一处未经审批的养猪场就因无证养殖、无序排污被立案调查。

 

 

  在小流域污染整治行动中,建溪的一条汇入支流水质存在明显下降,顺着这条无名小溪,执法人员开始了沿路排查。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 汪少华

 

  车子开进来约一公里左右,我们的执法队被一台轮胎爆的皮卡车堵在那里,没办法开进来,我想一下情况不对。

 

 

  道路受阻,更加深了执法人员心中的怀疑,他们决定徒步往山顶方向摸排,果然,行进约3公里之后,发现了问题所在。

 

  我们发现了废弃养鸭场,发现养猪的味道比较重。发现山头上一个规模大概两千多平方的猪场。养殖头数达到1179头,现场勘查来看,所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是没有的,边上只有四口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储液池。

 

 

  执法人员迅速找到当事人张某,发现养猪场的污水,是由张某自行设置管道从储液池接通到外界,途中有渗漏,甚至出现了污水直接排入了溪流的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进行采样检测。


 

 

  经过进一步的询问得知,张某的养猪场在2017年曾经被整治拆除,他就找到这处当时也是因为被禁养而废弃的养鸭场,重新养起了猪,当然,张某的养猪行为,刻意躲避着相关部门的监管。

 

  他这个养猪场没有任何的手续,而且那个猪苗进来的时间。据嫌疑人口述,是一个多月前进来的,目前存栏的猪,大部分在150斤左右。

 

 

  目前,张某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相关规定,已被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根据此法第八十三条,张某可能面临最高100万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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