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方面的主要违法问题
火电行业由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耗总量控制,以及“上大压小”的产业政策,国家对火电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很严,而目前在工业领域中由于电价是稳定的,但煤炭价格下降较大,火电行业在地方经济中还属于盈利行业。许多地方和火电企业还是不顾国家由于产能过剩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产业要求,采取一边申请环评,一边开工建设,造成大项目上马的既成事实,最后不得不批的现实。
原环保部发布了对某火电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该项目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责令该项目停止建设并罚款二十万元。
“三同时”主要违法问题
近些年,火电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管是验收规范、还是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变化很快。
火电行业由于项目投资大、工期长,经过几年的施工,从原环评的一些要求,到“三同时”验收时,无论是污染治理设施的去除率,还是防扬尘措施的防风抑尘网,可能都达不到验收的要求了,需要对一些环保设施或措施再进行变更改造,才能达到“三同时”要求,有些企业就不等“三同时”验收,边改造,边投入生产。
对于新的环境保护要求建设(或改建的)的环保配套设施迟迟不能建设完工问题
由于资金未能到位或一些其他原因,对于新的环境保护要求而建设(或改建的)的环保配套设施迟迟不能建设完工,一直超标生产或违法生产。如脱硫设施、脱硝措施、防扬尘措施、灰水处置设施等。
例如,某火电企业石灰石一石膏法脱硫设施迟迟不能投运,导致长期SO2超标生产,借口设施正在建设,未建成。某热电厂大气环保设施未建成,“三同时”未验收,擅自开工生产。某火电企业长期未建设完成脱硝设施生产,导致长期排放的烟气中的NOX超标,借口是脱硝措施正在建设。
某火电企业渣场正处于建设过程中,防渗、防漏环保措施未建成,直接堆放8万吨脱硫石膏,导致脱硫石膏渗漏,造成下游饮用水水源井内水质污染,变浑变黑。
故意闲置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违法问题
由于火电行业污染治理设施投入大、运行费用高,达标技术难度大,一些企业故意闲置污染治理设施,以减少污染治理成本。
工况、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
火电企业脱硫设施的运行检查十分重要。一是检查脱硫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目前,火电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的锅炉脱硫,主要有石灰石一石膏法脱硫、海水脱硫、循环流化床脱硫、双碱法烟气脱硫、氨法脱硫等。通过检查企业的DCS系统和CEMS系统的在线监测监控数据、企业用煤量和入炉煤的硫分检测报告;检查有无按照工艺要求使用脱硫剂,查看购买脱硫剂的发票、使用记录等;检查是否开启旁路偷排。
火电企业由于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案例最多。由于工况情况如压火、点火频繁,混煤配煤不好燃料中含硫率增加,导致烟尘、二氧化硫产生浓度升高,超标排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治理设施污染物去除率下降,超标排放。
煤场、料场防扬尘措施不到位或缺失,导致扬尘污染问题
某煤电企业因粉尘污染被群众举报,当地环保局责令该企业限期治理。某热电厂因煤堆未喷淋,造成扬尘污染严重,被处罚3万元,并责令改正。某热电厂露天煤场的煤堆未配套建设完善的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措施,导致煤场扬尘污染影响较大,被处罚5万元,并责令改正。
逃监避管,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
某环保部门对涉气小火电机组进行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发现,有6家火电企业存在未配备脱硝、脱硫装置;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规现象。环保部门依据新《环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高限处罚,并责令违规企业采取限产限排、停产整治等措施,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某火电企业脱硫后的自动监控设施长期闲置,被处罚,并责令改正。
灰渣场未按标准堆存,造成二次污染问题
某发电厂工业渣场正处于建设过程中,防渗、防漏措施未建设完成,直接堆放8万吨左右脱硫石膏,导致脱硫石膏流失、渗漏,造成下游饮用水水源井内水质变浑变黑。
某电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的贮灰场正在运行,灰水排水管线南侧的B区有挖掘机、重型卡车正在倒灰作业,清出的粉煤灰用重型卡车拉运至排水管线北侧的干灰区,干灰西侧未及时推平碾压,运往干灰区道路未进行洒水降尘作业,车辆拉运粉煤灰过程中未苫盖,有扬尘污染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