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被告单位镇江丹阳某钢铁公司及该公司5名被告人严重污染案件进行宣判。该公司存在篡改监测数据行为,判处罚金1500万元,获刑最高七年!
12月26日下午,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被告单位镇江丹阳某钢铁公司及该公司卓某某、李某某等5名被告人通过修改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案件进行宣判,一审判处某钢铁公司罚金1500万元,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5万元至30万元不等。
重点被监测污染源企业“露马脚”遭央视曝光
众所周知,钢铁企业属于重点污染源企业,是环保部门监管的重点企业。涉案的镇江丹阳某钢铁公司,2013年就被确定为镇江市控重点污染源企业。2014年,又被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录(废气)。期间,该公司按规定安装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环保部门核定该公司二氧化硫排放值为180 mg/m³。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组在对被告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篡改监测数据行为,立即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
院方介绍,接到整改通知后,被告人卓某某、李某某、曹某某、张某某等人无视环保督查要求,继续指使工人篡改数据。其中,监测系统维护人员被告人吴某某发现篡改监测数据情况十分严重,因为害怕对进入管理员界面的密码进行了更改。但在被告人张某某的要求下,又将密码提供给被告人曹某某,并在日常巡检、维护、维修记录上,帮助隐瞒篡改监测数据的事实。
随后,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进驻江苏期间,群众举报该公司涉嫌违法排污。督导组与记者前往调查,发现该企业二氧化硫实时排放数据涉嫌严重造假。
此后,该事件在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播出。至此,该公司涉嫌篡改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被直接曝光。
为逃避环境监管对监测设备“动手脚”
经查明,自2015年起,该公司就通过修改数据,逃避环境监管。为降低成本,公司2016年还购进大量高含硫量铁精粉,致使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不断加剧。
公司负责生产的副总卓某某授意烧结厂负责人李某某、曹某某,能源环保部部长张某某等人,通过吴某某提供的系统密码和篡改数据方法,指使脱硫班工人每天数次篡改监测数据,造成数据严重失实。
篡改后的二氧化硫排放值为20-40mg/m3,有时甚至为零。但原始数据低值为300-400mg/m3,高值超过1000mg/m3,远超环保部门核定给该公司的180mg/m3指标。
“长时间、大规模”偷排废气严重污染环境
院方介绍,钢铁行业是国家大气环境治理的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是钢铁行业主要污染源。二氧化硫极易诱发酸雨,使水质酸化,导致水生态系统变坏,浮游生物死亡,鱼类繁殖受到影响。此外,酸雨还危害森林,破坏土壤,使农作物产量降低,对建筑、石刻等产生腐蚀。与此同时,二氧化硫对人的呼吸、心血管、中枢神经、消化、免疫及生殖系统均有毒性作用,严重危害人类健康。
经专业机构鉴定,仅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被告丹阳某钢铁公司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4829.95-6374.43吨,而该公司二氧化硫年排放总许可量为260.66吨。2017年,镇江市排放1吨二氧化硫需缴纳排污费3789元人民币。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理应各司其责,严格依照环保政策法规要求,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履行企业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但被告单位及五名被告人因追求企业和个人利益,置国家法律和环保要求于不顾,大肆实施有组织、有计划的篡改自动监测数据行为,持续时间长,环境危害后果大,情节特别严重。
二氧化硫是钢铁行业主要污染源,极易诱发酸雨,导致水系统变坏、危害森林、破坏土壤,对建筑、石刻等产生腐蚀。同时对人的呼吸、心血管、中枢神经及生殖系统等均有毒性作用,严重危害健康。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2012年至2017年国家密集出台了280余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内的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划方案等, 2018年国家又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公司及5名被告人为追求企业和个人利益,置国家法律和环保要求于不顾,大肆实施有组织、有计划的篡改自动监测数据行为,持续时间长,环境危害后果大,情节特别严重。法院依照“两高”《关于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重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