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排查整治泉州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日前,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泉州市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将联合部署开展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工作。
本次医疗废物排查对象:各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新业态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抽查5%的城区诊所、村卫生所(室),医疗废物运输、处置企业等单位。
本次医疗废物排查整治重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收集环节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环节。
医疗废物产生收集环节
重点排查整治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兼职管理人员,医疗废物未分类摸底建档、未分类包装收纳、未分类统计产生数量、未办理转接登记手续,医废暂存场所设置不规范、未定期采取消杀灭措施,未落实职业安全防护,自行处置医疗废物不规范,违法倒卖外流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废水未规范消毒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管理不规范,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分类收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环节
重点排查整治医废转运处置未落实转接登记、分类包装转运要求,未按协议约定配置转运器具,超负荷运载医疗废物,设施设备不能完好运转,转运器具未落实消毒要求,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职业安全防护不到位,违法倒卖外流医疗废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