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排放五金污水,石狮一老板被判刑!

2019-11-5 09:38|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422| 评论: 0|来自: 石狮日报

摘要:   无证经营五金加工厂,也未建设污染防治及处理设施,直接把五金污水排放到三化厕水沟内。日前,石狮法院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案,加工厂老板蔡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9年2月起,男子蔡 ...

  无证经营五金加工厂,也未建设污染防治及处理设施,直接把五金污水排放到三化厕水沟内。日前,石狮法院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案,加工厂老板蔡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9年2月起,男子蔡某未办理相关证照,即向他人租赁位于石狮蚶江的一处厂房,并用来经营五金电泳加工厂。“包括我在内有五个工人,我们主要是对纽扣、拉链头等五金辅料件的表面进行电泳涂装加工。”据蔡某陈述,在经营过程中,他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去办理环境影响评估审批手续,也没有建设配套污染防治及处理设施,而是直接在生产车间墙角铺埋管道,并把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管道排入三化厕水沟,导致生产废水最终直接排入外环境。


  同年5月10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对该加工项目进行检查,并从现场采集水样检测。经监测,该加工厂车间废水排放口锌浓度为58.2ml/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11.64倍。同年5月14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将蔡某移送公安机关,石狮市公安局次日对该案立案侦查。次日,蔡某向石狮市公安局投案。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违法国家规定,非法排放含锌的污水,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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