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召开例行发布会:强调九大要点问题

2019-10-30 10:25|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351| 评论: 0|来自: 第一环保网

摘要:   10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1、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坚决反对“一刀切”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在今年的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中,坚决反对“ ...

  10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1、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坚决反对“一刀切”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在今年的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中,坚决反对“一刀切”,一律没有涉及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2、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开局良好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霍传林称,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近一年来,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了全国海洋生态保护工作会议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座谈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在发生物理变化的基础上不断催生化学反应,重建重构和融合融入明显加快:


  一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开局良好,环渤海三省一市及有关地市全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劣V类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整治和入海排污口“排、测、溯、治”取得阶段成效,各项重点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顶层设计工作有序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有序推进,《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草案)》报请国务院审定。


  三是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不断加强,入海排污口和重要生态区域监管力度持续加强,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有关审批事项实现平稳过渡。


  四是机构改革进程平稳有序,流域海域监管机构挂牌成立,陆海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整合初见成效。


  霍传林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切实强化综合治理、统筹谋划和系统监管,落实落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切实将陆海统筹的体制优势转变为河清海晏的治理实绩,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做出贡献。


  3、我国臭氧污染以轻度污染为主 可防可控


  刘友宾表示:从2015年起,全国337个城市1436个点位均开展臭氧监测,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臭氧污染虽然有所上升,但以轻度污染为主,总体处于可防可控状态。


  刘友宾介绍,不久前生态环境部公布了9月和1-9月份全国空气质量,部分地区出现了一些波动。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对这些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受比常年同期偏高气温的影响,全国O3浓度同比上升,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2019年9月,全国平均气温17.7度,比常年同期偏高1.1度,其中北京、天津、吉林、内蒙古、湖北等省市的平均气温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高或次高水平。受高温、较强光照影响,日间O3浓度明显上升,导致优良天数比例下降。


  初步分析显示,2019年9月,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首要污染物为O3(8小时)的天数约占污染天的95%以上、23个重污染天的40%左右,其余重污染天的首要污染物为PM10,说明9月日均空气质量主要受O3浓度影响。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O3浓度为1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6%,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14.7个百分点。


  对流层(近地层)臭氧是一种典型的二次大气污染物,人为排放的极少。地面臭氧主要来源NOx和VOCs在热和太阳光作用下发生的光化学反应。在前体物NOx和VOCs较高的情况下,夏秋季由于温度高、太阳辐射强容易发生臭氧污染。我国标准规定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为160微克/立方米,与发达国家基本相当。从2015年起,全国337个城市1436个点位均开展臭氧监测,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臭氧污染虽然有所上升,但以轻度污染为主,总体处于可防可控状态。


  其次,降水偏少和气象条件不利,导致颗粒物浓度上升。2019年9月,京津冀地区大气静稳指数同比升高约50%,其中北京市静稳指数同比升高约40%,大气扩散能力明显下降。特别是在2019年9月下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了持续一周以上的静稳、高湿和逆温天气,导致污染物的持续累积和转化。


  刘友宾介绍,针对上述情况,生态环境部下一步将推动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以NOx和VOCs为重点的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积极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的优化调整。


  刘友宾秋表示,冬季已来临,气温下降,O3污染水平下降。特别是进入采暖季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将进一步增加,气象条件转差,PM2.5成为决定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对重点行业采取差异化分级管控等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以抵消采暖排放增加和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影响。


  4、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处“气象敏感型”阶段


  刘友宾介绍,秋冬季重污染天气还处于“气象敏感型”阶段,2017-2018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显著好于常年平均水平,助推了当年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刘友宾介绍,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生态环境部编制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设定了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区域2019-2020年秋冬季PM2.5浓度同比下降4%左右,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6%。


  刘友宾介绍,这个目标是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以及专家们意见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的。目标设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秋冬季重污染天气还处于“气象敏感型”阶段,2017-2018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显著好于常年平均水平,助推了当年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研究表明,当年空气质量改善是“人努力、天帮忙”的结果,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占七成,相对有利的气象条件占三成。根据气象部门预测结果,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相比往年不利,将面临雾霾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的情况。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将气象条件差异造成的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差异补回来,再进一步下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难度和压力进一步加大。


  二是方案中工作任务保持力度不减,压力不变。方案提出很多具体工作进度要求,如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按计划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等,多项工作任务量都超过前两个秋冬季,充分表明了政府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


  三是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任务,完不成任务的城市将被严肃问责。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总要求,我们在充分考虑延续性、公平性与可达性的基础上科学设定2019-2020年秋冬季目标。


  刘友宾介绍,接下来,生态环境部将全力落实攻坚方案各项任务,大力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秋冬季改善目标,积小胜为大胜,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任务。


  5、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将发挥什么作用?


  生态环境部近日组建了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针对该专家组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问题,刘友宾表示,该专家组将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必要时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供科学决策建议。


  刘友宾介绍,突发环境事件不仅影响环境质量,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会带来很大影响,近年来,中国突发环境事件延续了逐年下降的趋势,但一些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仍有发生,总体看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必须高度重视。


  对此,为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发挥专家团队的支撑作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建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设立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生态环境部应急办)具体负责专家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据刘友宾介绍,专家组成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5年。对此,生态环境部专门出台了《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管理办法》,界定了专家组的定位和组成方式,规定了专家的入选条件和职责任务,明确了专家激励和保障措施,保障专家组智力优势和技术优势的充分发挥,切实服务生态环境安全。


  刘友宾指出,专家组将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发挥作用: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必要时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供科学决策建议。


  ——全面开展环境应急科学研究。探索环境应急管理的工作规律,推动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丰富应急技术的储备,开展应急状态下污染物排放或者控制标准体系的研究等。


  ——积极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上台阶。参与环境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履行好技术咨询职责,积极参与环境应急相关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整个应急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6、海洋微塑料已纳入海洋环境常规监测范围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霍传林29日表示,2016年海洋微塑料已纳入海洋环境常规监测范围,并通过《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向公众公布监测结果。


  霍传林指出,中国是最大的塑料生产国和出口国,但并不代表中国是塑料污染大国,越来越多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


  谈及中国在海洋垃圾和微塑料治理方面所做工作时,霍传林表示,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其治理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多个环节,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中国高度重视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治理,已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是推动无害化处理。相关部门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动环境无害化处置,努力从源头减少塑料垃圾进入海洋环境。


  二是加强专项治理。将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纳入湾长制试点工作,禁止生产生活垃圾倾倒入海。加大海洋垃圾清理力度,开展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污染综合防控示范。比如,依据《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开展了渤海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的综合治理;依据《农业农村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试点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三是强化公众参与。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海滩清扫活动,加强清洁海洋宣传教育,先后在烟台、大连、日照等海滨城市组织开展海滩垃圾清扫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教育公众转变消费习惯,提倡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使用,增强公众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的意识。


  四是开展监测评价。从2007年就开始将海洋垃圾纳入海洋环境例行监测范围,2016年将海洋微塑料纳入海洋环境常规监测范围,并通过《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向公众公布监测结果。2017年,还首次在大洋、极地开展了海洋微塑料的监测活动。


  五是加强科学研究。2017年,启动国家重点研发专项,系统调查近岸海域海洋微塑料污染,深入开展海洋微塑料传输途径、环境行为和生物毒性研究。鼓励学术交流和数据信息共享,推进海洋垃圾与微塑料监测技术和风险评估方法研究。


  六是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应对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的国际进程,参与了联合国环境署区域海行动计划,认真遵守《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积极推动出台《东亚峰会领导人关于应对海洋塑料垃圾的声明》《G20海洋垃圾行动计划的实施框架》等文件,共同推进全球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防治。同时,中国也积极地推动双边合作,比如中日、中加、中美都建立海洋垃圾防治方面的合作机制。


  此外,霍传林指出,今年9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结合该意见的贯彻落实,持续加大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的防治力度。


  7、环渤海13个城市(区)完成入海排污口两级排查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印发近一年,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如何?对此,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霍传林介绍,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三省一市13个沿海城市(区)入海排污口一级和二级排查,正在进行三级排查。同时,三省一市排查企业565家,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近2000处。


  霍传林指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印发近一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工作。


  其中,在攻坚战行动计划上明确有时间节点的任务有30项,2019年有13项,现在正在有序地开展,其中4项任务已基本完成,还有9项任务仍在进行。


  ——陆源污染治理方面,查排口,消劣V。2019年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通过三级排查,实现渤海三千多公里的海岸线有口皆查,为有效管控陆源污染源,提升渤海生态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三省一市13个沿海城市(区)一级和二级排查,正在进行三级排查。2019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渤海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消除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打造为渤海攻坚战的标志性成果。截至9月份,入海河流“消劣”任务涉及的10个断面只有两个还是劣V类。


  ——海域治理方面,清撒乱,控污染。截至目前,三省一市共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00余家;天津、山东分别清理整治非法和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海水养殖区域超过2万亩和19万亩;完成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此外,三省一市编制了“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建设方案,启动沿岸一定范围内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清除工作。


  ——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治岸线、修湿地。截至目前,三省一市均按照“一湾一策、一口一策”的要求,全部完成了河口海湾综合整治修复方案编制工作,海洋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推进;重点推进河北滦南湿地和黄骅湿地、天津大港湿地和汉沽湿地、山东莱州湾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选划为自然保护地。


  ——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消隐患、强应急。生态环境部强化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溢油风险管控,与中海油等涉油企业研究建立协作支持和溢油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交通运输部加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应急管理部完善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机制,渤海生态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


  截至目前,三省一市排查企业565家,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近2000处,下达整改文书187份,对5400余家企业环境应急计划进行备案。


  霍传林总结道,渤海攻坚战是个系统工程,从国家层面来看,生态环境部组织部属单位、专家专门开展了驻点帮扶和技术指导,两次调度评估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加大了对攻坚战的扶持力度,2019年支持经费数十亿,科技部在原专项下专门设立三个渤海生态环境治理的项目。


  地方层面,通过画出路线图,定好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多层级确保攻坚战见事、见人、见成效。环渤海三省一市及13个沿海城市(区)全面编制印发本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霍传林同时指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还却存在着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还有一些城市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城市一定程度上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在消除劣V类断面、海洋垃圾防治等方面进展缓慢。有些城市风险意识比较淡。


  二是海洋环境质量的改善还存在较大的压力。目前渤海仍然处于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的高峰期,陆源和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海量较大,辽东湾、莱州湾、渤海湾等部分海湾存在一部分劣四类水体,而且水质非常容易产生波动。多个已经“消劣”的断面还会出现反弹。


  三是区域间成效不平衡,整体的攻坚目标实现具有不确定性。受到治理周期的影响,各地区在风险防控等方面成效不平衡,生态整治修复成效不明显,部分地区的水质改善有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


  “渤海的情况‘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突出的问题源于长期的积累和叠加,只有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才能形成治理成效。”霍传林表示。


  此外,霍传林透露,生态环境部现在已经在开展“十四五”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以“管用,好用,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为新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


  8、继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 没有任何动摇


  近期有评论认为,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和外部复杂的局势,今年中国北方的煤改气将会暂缓或者是搁置,生态环境部有什么评论?对此,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今年将坚定不移会继续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没有任何动摇。


  发布会上有记者问:近期有评论认为,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和外部复杂的局势,今年中国要着力发展煤电,冬季北方的煤改气将会暂缓或者是搁置,生态环境部有什么评论?


  刘友宾指出,实践表明,清洁取暖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改善空气质量最关键的举措,对降低PM2.5浓度的贡献率达1/3以上。不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对于老百姓来讲,也可以让他们生活得更加舒适,是一件为民造福的事。


  刘友宾强调,今年中国将坚定不移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继续推进清洁取暖工作,这个没有任何动摇,没有任何变化。他介绍,在清洁取暖推进中,始终坚持五个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协调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


  二是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根据天然气签订合同量确定“煤改气”户数;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多元施策,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


  四是坚持突出重点、有取有舍,重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散煤治理;


  五是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在新的取暖方式没有稳定供应前,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刘友宾介绍,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攻坚方案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合理确定年度散煤治理任务。根据各地上报,2019年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各地散煤治理任务中,“煤改电”、集中供热、地热能等方式替代比例超过50%,更加突出多种方式替代,较大程度缓解天然气保供压力。


  二是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2019年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保障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对“2+26”城市做到全覆盖,全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补贴政策,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四是严防散煤复烧。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散煤复烧问题。同时,要加大清洁取暖资金投入,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9、将对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失信行为记分惩戒


  生态环境部日前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施行。为确保办法顺利实施,已上线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对环评信用管理对象的失信行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都可以记分,并通过平台做到实时累计,实现对编制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刘友宾介绍,2019年9月20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施行。


  为确保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生态环境部还配套建设了一个平台、配发三个文件,加快形成以质量为核心、以公开为手段、以信用为主线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管体系。


  一个平台,即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已在政府网站上线,将与管理办法同步施行和启用。这是生态环境领域首个全国统一的信用管理系统,对环评信用管理对象的失信行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都可以记分,并通过平台做到实时累计,实现对编制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切实提升环评领域“互联网+”监管水平。


  三个文件,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三个配套文件在依法取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资质管理的同时,遵循事前指导、事中规范和事后严管的工作思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主体的能力建设、信息公开和失信惩戒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和要求。鼓励编制单位自觉加强人才培养,建立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基础信息公开制度和诚信档案体系,明确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规则,积极推进信用监管方式方法。


  刘友宾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职责,继续狠抓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加强抽查与复核,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对存在问题的公开曝光并依法严惩,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有关单位与人员实施“双罚制”,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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