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不反弹,涵江生态环境局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清水蓝天”等专项行动,加强日常巡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9年9月17日上午,涵江生态环境局联合涵江区涵东街道办工作人员在涵东片区巡查时,发现某鞋材厂鞋材热压成型车间通电正在生产,设备供电电源上查封封条被损坏。 图为涵江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涵东街道办联合执法现场 经查,该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因热压成型车间第三号线未配套相关废气处理设施被查封,2019年9月17日现场巡查时,该公司擅自损毁仍在查封期限内的封条,该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涵江生态环境局现场立即联系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肖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据悉,这是涵江区首例因损毁查封封条被行政拘留的案件,企业为了蝇头微利无视环保法律法规,结果锒铛入狱背负一世罪名,可谓得不偿失。环保人员在此提醒广大企业业主,环保执法不手软,动真格,切勿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