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 3月11日下午,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本场记者会的主题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先生,来回答大家提出的与这一主题有关的问题。 首先,有请李部长。 李干杰: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在3月3日的“部长通道”上,我与记者朋友们相约今天下午再次见面,很高兴能够如约而行,有机会继续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回答大家的提问,同大家交流。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进行了总结和部署。一方面,总理肯定了过去一年的成绩,讲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局顺利、开局良好,PM2.5浓度继续下降,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另一方面,总理也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强调要聚焦蓝天保卫战等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精准发力、务求实效,使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样一个历史时点上,我们深感肩负的重任和使命。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抓好《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落实,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我就先讲这些。下面,我非常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请提问。 人民日报社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请问,探索新路子,生态环境部将如何抓好落实呢?谢谢。 李干杰:谢谢您的提问。大家都知道,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特别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新要求,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又就生态文明建设再次发表了重要讲话。我本人非常荣幸,我是列席参加了这次内蒙古代表团的审议,在现场亲耳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确实是深受教育、深受启发,也倍感鼓舞和振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我体会主要是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 第一,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讲了“四个一”“三个体现”,即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这“四个一”体现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把握,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体现了党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和要求。 第二,习近平总书记就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调了“四个要”。尤其是“第一个要”,就是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习近平总书记讲,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从根本上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道理大家都明白,难就难在能否做到知行合一。不能道理是道理、干事归干事,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抓一阵松一阵,上面督察得紧就抓一下,风头过去了又放一边。更不能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一点困难,就开始动铺摊子上项目、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念头,甚至想方设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习近平总书记讲,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是需要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否则不仅会前功尽弃,也会为今后发展埋下更大的后患。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非常有针对性、指导性,也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思想性。我们一定要深刻地领会好、贯彻落实好。 作为生态环境部,我们后续打算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深入学习、宣传、领悟、贯彻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我们而言,我体会既是重要的价值观,又是重要的方法论,是我们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定盘星、指南针、金钥匙,我们在实践中有非常多的体会。因此,后续首要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好、宣传好、领悟好、贯彻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第二,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3号的时候在部长通道上已经向大家报告,我们的思路和举措就是“四五六七”,这里我不再重复展开了。 第三,夯实三大基础。这三大基础分别是要大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要大力加强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还要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三大基础既是我们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保障,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四,要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通过这些试点示范,努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另外,通过试点示范能够探索积累一些经验,形成一种在全国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今年3月3日从全国政协开幕会召开到今天,北京好像没有几个蓝天。去年,国务院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请问部长,蓝天保卫战进展如何?哪些地区是今年蓝天保卫战的重点监督目标地区?今年还将有哪些新举措?另外,蓝天碧水不能只出现在统计中,更要百姓认可。今年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还将有哪些硬措施出台?谢谢。 李干杰:谢谢您的提问。蓝天保卫战在七大标志性战役里排在首位,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今天天气不错,这也让我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有更多底气。蓝天保卫战开展以来,应该说总体上进展和成效还是不错的。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顶层设计已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去年7月份发布之后,又陆续制定发布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另外,各地也结合自己的实际推出了各自的行动计划、行动方案。 二是治理格局基本成形。国务院设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和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小组,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先前就已经建立的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结合这次机构改革,还在生态环境部挂牌设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这个局是负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六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执法、统一监测和统一应急。同时,也承担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是重点任务有力推进。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已经达到8.1亿千瓦,比例占到80%,“煤改气”“煤改电”,也就是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顺利推进,试点城市由12个增加到35个,在前一年完成将近400万户的基础上,2018年又完成了480余万户。另外,煤炭等大宗物资运输,公路改铁路也推进得不错,铁路运输量同比增加了9.1%。所以,这些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都在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之中。 四是成效逐步显现。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是提高了1.3个百分点,达到了79.3%,PM2.5浓度同比下降了9.3%。三个重点区域改善得更多一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11.8%,长三角是10.2%,汾渭平原是10.8%,北京是12.1%。总体讲,一年多来,蓝天保卫战的进展和成效还是不错的。 但是,确确实实还是感到压力很大,形势不容乐观,甚至还可以说相当严峻,任重道远。当前的问题和困难,我总结了一下有“五个性”,是非常明显和突出的。 第一,是思想认识的摇摆性。抓一阵松一阵,有外在压力的时候就抓一下,风头一过就放一边。 第二,是治理任务的艰巨性。攻坚越来越难,骨头越啃越硬,好做的事做得差不多了,后面要做的就是更加难的事,更加艰巨的事。 第三,是工作推进的不平衡性。区域与区域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有的快一些,有的慢一些,有的好一些,有的差一些。 第四,是工作基础的不适应性。这与打大仗、硬仗、苦仗相比,我们的各个方面,包括硬件、软件、人力、装备、思想、能力、作风都还有相当的差距。 第五,是自然因素气象条件影响的不确定性。正是因为这“五个性”,使得我们当前的形势还是非常严峻的,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后续生态环境部怎么抓法,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都已经确定,关键是抓落实。蓝天保卫战总的思路要求非常明确,就是“四个四”。一是扭住“四个重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因子。二是优化“四大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三是强化“四项支撑”,督察执法、科技创新、联防联控和宣传引导。四是实现“四个明显”,让PM2.5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要让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对我们来讲,就是落实落实再落实。同时,我们也相信,只要狠抓落实,就一定会见到成效,我们的蓝天就一定会越来越多。谢谢。 北京青年报记者:我们注意到,中央环保督察开始以来,有一些地方政府因为担心被问责,他们开始出现了不分青红皂白紧急停产停业这种“一刀切”的方式来应对环保督察。《政府工作报告》当中也指出,对需要达标整改的企业,要给予合理的过渡期,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一关了之。请问,生态环境部如何落实上述《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有哪些举措来避免“一刀切”的现象再次发生?谢谢。 李干杰: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很重要。首先,我想讲明三点。 第一,企业是污染防治的主体,依法履行环保责任,依法运行达标排放,这是应尽职责。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这也是应尽职责,这一点不能混淆,不能含糊。 第二,所谓“一刀切”指的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平常不作为、不担当,到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监督、年终考核开展的时候,就急急忙忙临时抱佛脚,采取一些敷衍的办法、应付的办法,也包括对一些需要达标改造的企业不给予合理的过渡期、整改时间,平时不闻不问,到了检查的时候,紧急要求停工停产停业,采取一些简单粗暴的做法。 第三,对于“一刀切”,我们的态度一直是非常鲜明的,坚决反对,坚决制止,严格禁止。“一刀切”是我们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它既影响和损害了我们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基本权益。尽管这个问题,坦率地说在全国而言并不是普遍的、也不是主流,但是它确实在一些地方、一些时候是存在的、发生过,并且产生了十分不好的影响,所以我们坚决反对,坚决制止。 两年来,在这方面,我们实际上做了这样四项工作: 第一是号召。不管大会小会,什么场合、什么活动,我们都是旗帜鲜明的坚决反对,要求大家不要这么做,因为这对于我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没好处,没有什么裨益,相反,影响很不好,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汤。 第二是规范。下发相关文件,明确对禁止“一刀切”提出要求。 第三是查处。我们在开展环保督察、开展强化监督过程中,坚持“双查”,既查不作为、慢作为,又查乱作为、滥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就是该做的事、能做的事、容易做的事不做,滥作为、乱作为就是平常不做事,到时候就乱做,典型的“一刀切”。大家注意到,我们对外公布的一些典型案例中,两方面的案例都有。并且我们每查出一个案例,接到举报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纠正,查处以后也对媒体、对社会公开曝光,以起到警示作用。 第四是带头。在我们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有问题,交办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跟企业商量,也给予企业相应的整改时间,需要半个月就是半个月,需要一个月也可以,更长时间也可以,三个月也好甚至半年。包括我们在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过程中也是如此,对于那些未批先建的、还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也是先发许可证,在许可证里明确有个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也根据情况,有的短有的长。整改期限到了,如果还没做好,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应该说,我们做了这四项工作以后,“号召”、“规范”、“查处”、“带头”,对于遏制和制止“一刀切”的现象还是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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